作家|伪装的传记艺术,虚拟的自我评论( 二 )


美国化的梦想,让作家始终拥有叛离、出走和摆脱的内在冲动。他的主见、独立性又往往停留在私生活上,显出不羁放纵的端倪。除了学习优异和讲求礼貌,他也会在皮夹里私藏避孕套来“冲撞”犹太人的传统守旧。可以说,罗斯的很多选择出于无意识的冒险,往往幼稚造作。比如出乎意料地加入非犹太人的兄弟会,才能显得特立独行,这象征逃离父亲所在的犹太家庭。犹太小团体的稳重、平淡和注意礼节,与作家的嘲讽不恭,显然并不搭界,显得迂腐过时。另一面,非犹太的兄弟会又将唤起他的自我审查。罗斯始终处于一种蝙蝠式(非兽非鸟)的夹缝隐喻里,他永远在边界上,来回僭越。甚至,在写作上,他也坦言“喜欢让做作的柔情与自己的男子气概合二为一”。
这是男孩学习扮演男人时的“傻里傻气”,强装成熟。“但是,即使有烟斗和避孕套,我也不能让自己相信,我已长成男子汉。”从纽瓦克到巴克内尔,罗斯习得的只是成人世界的符号:痴迷性爱,浪漫冒险。这一切又都是世俗化精神,美国化做派的吸引。“它是一种风度和诀窍,鼓励男孩去竞选学生会主席,追求班里最棒的女孩。”罗斯对少年伙伴马蒂刮目相看,心向往之,说明了他的冀求。在我看来,那就是“美国式实用主义”,简单直露,追求实效。“不是那种牧歌式的浪漫,而是他实话实说的神态……讲到独立年轻人的特权事宜时,全无丁点的羞耻、内疚、掩饰。”
在我看来,女性形象在书中都成了精神征候学的案例、文化原型研究的标本。作家对待恋情和婚姻,几近是怪异的好奇。他是在研究伴侣所属的族群和阶层,换言之,他对女性缺乏一种最本然的情感评价。从而,作家身上有深刻和肤浅的杂糅,一边是幻想拔高私人情感的文化意义,另一边是对肉欲的迷恋,对女性进行符号化“抽离”。罗斯写初恋女友,别有意味。“我就是在‘冠帽与匕首’(剧团名)觅到了我稳定的女朋友波拉·贝茨。她又叫波莉。”言外之意,罗斯还有很多流动的女朋友,并不作数,没有收录进来。
作家从波莉烟不离手,常喝马提尼,臆想出老于世故和喜欢讥讽。这完全是形象思维和艺术直觉。他喜欢的都是些抽象气质:成熟老练,加上困惑的神情。但脑子里想的却是“何处做爱”的情色实践。罗斯对性心理的描摹是到位的,有处处到肉的体感。他享受和波莉在不同处所,禁忌下的幽会,它带有“暗地通奸的辛辣意味”。“擅自借用他们的床铺;也会锁上宿舍洗衣房的门,双双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我会借来父亲的车,特意停在黑暗中的偏僻街道。”这种暴露书写,罗斯津津乐道,就像反刍的乐趣。
歇斯底里、酗酒、妄想和偏执,一直是文学里的一种原型形象——阁楼上的疯女人。罗斯也在这个母题里兜兜转转,或许是罗斯妻子刚好暗合它,也可能是作家自己夸大虚构。“与其说我是命中注定要这么做的,倒不如说我已下定决心——既是我文化上的倾向,又是我心理上的决断——邂逅这位似乎是某种原型化身的女子。”毕竟,作家认为他的很多小说素材都拜这个难缠的女人所赐:她的幻觉、偏执和编瞎话的技艺超越了小说家的虚构艺术。但罗斯又怎能否认,他从搭讪相识的时刻,自己就开始对这个女人有了谵妄臆想。
作者笔下的另一名女性乔西,不过是醉汉的女儿,离婚带着俩小孩的服务生,还比作家大了四岁(罗斯对“成熟”特征,尤为青睐)。他用强烈优越感(一个年轻有为的芝加哥大学研究生,最年轻的教师,少年得志的作家)对乔西进行审视(就像中国古典式的“救风尘”,亦或知识分子在启蒙,创造新女性)。罗斯可能爱上了自己的幻觉,竟然从人种学、文化地理学角度观察女人。更多的,他把她想象成受害者。
这种情感建立在象征性征服之上,暴露了罗斯最焦虑的潜意识——对犹太性的自我憎恨,对日耳曼特征的过度敏感。“在情色战场上,如能驯服一名像我这样的男孩不幸遇上的最可怕女子,就更能证明自己克服了犹太人的担忧。”这让人想起郁达夫对日本女人的态度,以及《沉沦》以性爱写征服的真实意图。在作家眼中,乔西只是多次假装怀孕,骗婚要挟,索要生活费的“系列麻烦”。甚至,当她因事故身亡时,罗斯竟有如释重负的轻松快感。他从未意识到妻子正是他培育的形象,他一厢情愿地参与塑造和虚构。作家本就偏爱冒险疯狂,具有破坏性的女人。他的写作也在模仿乔西的生存风格,甚至还把妻子想象成有天赋的文学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