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伪装的传记艺术,虚拟的自我评论


 作家|伪装的传记艺术,虚拟的自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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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把一种自白艺术和民族纪事同构在一起,甚至在他看来,私人经验就代表了社群的集体经验。他无一例外地把“我”变成了“我们”。也许,这种自信(亦或自恋)就是他引人入胜的“地带”,它催生出的迷人武断,反而是艺术家的精湛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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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俞耕耘
photo |图虫创意
菲利普·罗斯的《事实:一个小说家的自传》(毛俊杰/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20年2月)是一部作家与虚构主人公想象对话的实验。它伪装成自传模样,以事实的名义,压抑虚构的想象。然而,罗斯又充当了“记忆的暴君”,它清洗了过往人生里的某种偏向。那就是厌恶、不堪和拖累的人生“涡旋”。反讽的是,罗斯的写作灵感和艺术成就恰恰得益于这些折磨和负累。
作家几乎没有对他的写作生涯作过多剖解。他轻描淡写地回溯创作起点,源于模仿犹太邻居和亲友。那时他并未想到,轶事与观察能成为文学素材,他的描述已有小说色彩。“自己的经历原来还可以成为写作冲动的对象。艺术怎可植根于纽瓦克一个狭隘的犹太社区,那里缺乏时间与空间、善良与邪恶、外表与现实的难解之谜……”他的启发来自前辈大师——托马斯·沃尔夫和乔伊斯,二人都在有限地域里探索文学空间。作家的自评颇为实诚:最初写作既不为得奖,也没想成为大作家。在我看来,他对写作的定位是闲暇的艺术,让生活变得典雅。因为忙于谋生和养家的底层犹太人,“偶尔才有一段欢愉时光”。“我从塞林格那里汲取了露骨的招揽艺术;从年轻的卡波特那里学得了游丝般的脆弱;又以自怜自爱的极端来拙劣模仿我的偶像托马斯·沃尔夫。”作家用几句话勾勒了技巧师承和风格来源。有趣的是,《事实》的显著文风正是露骨、脆弱和自怜自爱。他把注意力都聚焦在父辈家庭、犹太族群,以及两性情感上。如果从意象分析和隐喻象征看,罗斯对犹太性的最初态度微妙可察。在我看来,它造成了心理距离、焦虑阴影和遥远异在。那个在中下阶层社区出现的胡子拉碴的老犹太人,“他有时会在晚餐时分现身,敲我家的大门。在我看来,他像一个令人不安的幽灵,来自严峻遥远的旧欧洲。”
罗斯对美国化的亲缘感和对犹太性的异在感,最初都是无意识的。“我们像战后美国任何地方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丝毫也不觉得自己在哪里亚于其他美国人”,在未成年时,“它(犹太性)完全是一个未知数。我们只谈论家人的误解、电影、电台节目、性、体育运动,甚至在政治问题上相互争执。”而这些话题,最后都成了罗斯小说绕不开的主题。如果补充一句,这些话题都服务于小说里犹太性的讨论。
父亲的白领生涯充满艰辛,他的犹太身份使其在大都会寄人篱下。虽学历不高,却靠精明能干,晋升成联合市办公室经理。罗斯的求学处境和父亲的职业受限,形成一种巧妙“互文”。犹太配额就是名校歧视排外的手段。罗斯的愤恨溢出书外:“这些著名的精英大学,凭借歧视性的招生政策,似在标榜这种特权思想,这正是我所憎恨的。我不认为当年的我对此能有这么多的感触,只是不想在自视优越的机构,即新教-撒克逊的哈佛或耶鲁,重复父亲在大都会的挣扎。”
祖辈和父辈让作家得出结论:正统犹太性在代际延续中消耗殆尽。“我们的父母在纽瓦克长大,以讲意第绪语为主,其正统犹太教刚刚受到生活的侵蚀。即使他们的讲话没有外国口音,听来非常美国化;即使他们的信念已经世俗化;即使他们生活的美国方式已显得娴熟,颇具说服力,他们仍受儿时训练和父母纽带的强烈影响。”在罗斯看来,那些习俗观念,既过时又无用。母亲的外表神态已彻底美国化,她对犹太戒律的遵从更多出于怀旧,而非宗教原因。
“在犹太人中间扮演一个犹太人,那是她最向往的乐趣之一。”作家对母亲的概括,颇有意味。身份意识,永远在向他者展示。而族群内部的认同,往往更加重要。扮演,说明名实不副,貌合神离。这或许是大多犹太裔美国移民的精神肖像。那么,犹太气质又有什么“观感”呢?罗斯用小镇风貌“比附”它,显得精辟。它不见得是低调文雅的,也不是豪华绅士的,却是非常适合的(有最舒适、最普通的井然有序)。有谦逊的礼貌,而非装腔作势的特权。在我看来,它各安其分,节制调和,折中内敛,不奢华但讲究体面,虽谦逊但自信骄傲。父亲的形象正如此,“他因时来运转而更新了自己惊人的能量,又为我的学习成绩而感到无比的骄傲。两者相加,让他辐射出一种粗犷但和善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