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胡适担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兼中文系主任时,月薪600银圆,合1995年人民币约2万元(20世纪30年代1银圆约合1995年人民币30~35元);这是他的本职固定收入。此外稿酬、版税更加可观。胡适从1930年11月到1937年7月住在北平的7年间,他正式出版的专著、选集就有20多种。胡适的月薪加上版税和稿酬,估计每月平均收入1500银圆左右,合1995年人民币4.5万元。年收入合1995年人民币54万元。胡适虽然还不如康有为、梁启超那样富裕,但他的平均年收入是鲁迅(晚年月平均收入690银圆,合1995年人民币2万元左右)的两倍多。鲁迅自认为是“中产的知识阶级分子”(见《二心集·序言》),那么胡适可算中等偏上的知识分子文化人。石原皋在《闲话胡适》一书中,描写胡适的日常起居如下:胡适的书斋。我现在谈的是胡适在钟鼓寺、陟山门、米粮库三处的书房。这几处的书房基本上是一样,大小稍有不同。房内有一张很大的写字台,一两个书橱,一张旋椅,几张小椅,四壁空空如也,没有悬挂字画。书桌上自然有文房四宝,有白锡包或大炮台纸烟一听,纸烟灰缸一只,火柴一盒,记事台历一本,此外,满桌都是书籍,看起来很紊乱。桌上的书籍,任何人都不去动它,稍微一动,他就要费心去找了,佣人只将桌子上面的灰尘拂去。他在书房中看书、写作时,我们都不进去打扰他。江冬秀爱打牌,打牌场所也远离书房,使打牌的声音传不到书房那里。书桌的抽屉,没有上锁。稿件和须要保存的书信,一部分放在抽屉内,另一部分则保存起来……胡适自印有稿纸,直行,每行二十字,分格,对折,署“胡适稿纸”四字。他写作时用毛笔,直写,字体不潦草,很少涂改,一稿完成,好似重抄一遍。胡适在家的活动场所主要是在书房,遇着疲倦时,读些诗词、看些小说,很少到庭院中散步。少数的朋友,直接可以到书房和他谈天,一般的朋友都在客厅中会见。他晚上出去有事,无论什么时候回来,总要在书房中看一阵书再行睡眠,这是他的习惯。30年代的胡适,经济收入是相当丰厚的,他在北京大学的月薪是600圆,他在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兼职也有薪俸,另外,他还有相当丰厚的稿费收入。胡适的文章源源而出,他属于大名人,也就拿最高等的稿酬。他不断地出版书籍,那版税也是极高的。胡适平时工作很紧张,又很有节奏。他的日程像钟表一样准确无误:每天早晨7时起床,7时40分去北京大学上班。中午回家用午餐,下午1时40分去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上班。晚餐在外边吃,晚11时才回家。他有专用的小汽车,出入坐车方便。回家后即进入书斋,读书、研究、写作,直到半夜2时才睡。这样,他每天只睡5个小时,第二天仍是精力充沛;从来没见过他精神委靡,慵懒困倦。胡适常言道:“谁说每天一定要睡足8个小时?那是迷信,拿破仑每天只睡6个小时。”胡适的日常开销很大,除了他一家的生活费用,他还时常热情地帮助别人、周济别人。胡适夫妇皆乐于助人,热心于公众事业,在这些方面,他绝不吝啬。胡适给文化人的帮助
胡适对于人才的爱惜、培养,有许多动人的实例。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关怀和培养青年诗人汪静之。不到20岁的中学生汪静之于1921年创作的《海滨》、《星》,1922年创作的《悲哀的青年》、《竹叶》等新诗,在具有全国影响的刊物《新潮》(第3卷第1号)与《新青年》(第9卷第6号)上,同俞平伯、朱自清、胡适等前辈诗作一并发表出来。胡适在《新青年》是编委,在《新潮》是唯一的顾问,是发现青年诗人汪静之的伯乐。所以,后来汪在给胡适的一封信中说:“向来承先生培植,感激莫名!”晚年,汪仍然念念不忘地回忆:“1921年9月1日,我在五四运动的《新潮》杂志上发表第一首诗《海滨》,更引起全校同学的注意,有十几位全校爱文学爱写作的同学来和我认识,做朋友。”因此,在潘漠华的提议下,成立了浙江第一个新文学团体——“晨光社”。1922年1月,上海的应修人也读了汪在《新潮》等刊物上发表的新诗,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与他建立了书信联系。3月间,应修人特地从上海来到杭州,商讨建立诗社。因此,汪邀集了本校同学潘漠华、冯雪峰与应修人一起洽谈,在4月4日成立“湖畔诗社”。1922年夏,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本爱情诗——《蕙的风》经过胡适审阅删改,并作序言,介绍给亚东图书馆出版。朱自清说,这是“向旧社会道德投了一颗猛烈无比的炸弹”;沈从文说,“它对于年轻人引出很大的骚动”。在《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7册中,收录了江静之给胡适的12封信。1922年1月13日,汪静之的诗稿《蕙的风》刚邮寄给胡适不久,即两次向胡适写信借钱。信中说:我真有不能维持之危险,只好请你再借20圆。——是的,20圆,要20圆才够!邮局寄来,越快越好。你先起借我的40圓,10圆是还上学期的債,30圆是暑假内的膳费书费。从这封信可知,此前汪已向胡借过40圆(合1995年人民币约1600元),现在又要20圆。过了两个月,即(1922)3月9日,汪又写信给胡适说:我从前预料在现在这时候可以得到《蕙的风》的稿费以供我的需要了,但到了现在,徒然失望……在欠债里生活的我,现在又过不去了,所以又无路可归地找到你了,请快快寄30圆来借我罢!可以判断,在《蕙的风》出版之前,加上这次又借30圆,累计起来已向胡适借了90圆。《蕙的风》出版之后不久,(1922年11月19日)汪又再写信向胡适说道:你前些时由亚东汇给我的30块钱,还了债就完了。到于今,新债依然如故。夏衣早已入了上海的当店,冬衣(棉衣)还睡在杭州的当店里,又需要看书报没钱买。自去年下半年来,家中没有钱寄我,好在今年《蕙的风》稿费一笔大款150圆,修人又借我些,不然那真不知穷到什么地步了。请原谅我,我现在还要向你借50块才行。不到一年,从他给胡适的3封信中可算出来,他已向胡借支140圆(合1995年人民币约5600元)。而《蕙的风》全部稿费是150圆。1923年汪给胡的信中,仍提出“愿你再借数十圆”的要求,说什么“如你肯答应,请快快寄下,切勿久延”。当时担任北京大学教授的胡适,一而再、再而三地满足了汪静之的要求。此外,1921年鲁迅的三弟、尚未成名的周建人,由胡适推荐去商务印书馆,月薪60银圆(合1995年人民币2400元)。又如,林语堂去美国哈佛大学留学时,每月能得到40美元的半额奖学金,他以为这是因为曾在清华教过书,是庚款的捐助。林语堂曾两次得到以北京大学名义汇款的保证金,各1000银圆;他回国之后才知道这原是胡适个人对他的资助。林语堂在《八十自叙》中写道:当然,我曾有胡适博士作保,和北京大学接触过。……我曾两度由他作保汇支一千大洋。不过胡适没有向北京大学提款,而是自掏腰包资助我。我回国才知道这个秘密。我去找校长蒋梦麟,感谢他借支两千大洋。蒋博士诧异地说:“什么两千大洋?是胡适自掏腰包。”我才知道胡适真够朋友,遂在年底前还清了。再如,胡适曾借给青年学子陈之藩一张400美元的支票,资助他去美国留学。后来陈之藩汇款还给胡适并写信致谢。胡适回信说:“之藩兄,谢谢你的来信和汇票。其实你不必这样急于还此400美元。我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因为我知道我借出的钱总是‘一本万利’,永远有利息在人间。”陈之藩回顾:“每读这封信时,并不落泪,而是自己想洗个澡。因为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澄明的见解与这样广阔的心胸。”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胡适临危受命、远渡重洋、只身赴美,出任中国驻美国大使,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家眷在上海,后来江冬秀又回老家居住。驻美大使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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