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莘靖聊国学:四书漫说,大学解读-意诚,心正,身修


 修身|莘靖聊国学:四书漫说,大学解读-意诚,心正,身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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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靖聊国学:四书漫说,大学解读-意诚,心正,身修
大学解读-意诚,心正,身修
前面讲过“意诚”。不过原文中意诚与心正;修身连在一起,构成一组连续概念,很难分开来讲,故将其放在一个章节中。
“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传”未论及何谓“修身”,只对“正心”有个较为含混的描述,对“意诚”与“正心”;以及“正心”与“修身”的关系也未作明确表述。而是将“正心”和“修身”放在一起描述。
从“意诚”开始,《大学》表述的核心已是对社会伦理观念和对个人修养之“教诲”,不能再以存在观念和认识观念作为解读前提。“明德”中包含的存在和认识观念,多以先验形式存在,作为伦理观和个人修养教诲的背景和前提来运用,显得一切都已是定论,不必多言,因此,《大学》谈及伦理观念时,一切都显得“理所当然”。在讲述具体观点时,原文一般只作一些“描绘”,基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论证或论述。《大学》论及伦理概念,多强调各个观点的先后顺序,表面上显得各个联系一致,环环相扣,好像是一个严密体系。其实概念之间的逻辑联系很混乱,大多难以找到因果联系。意诚、心正、修身这几个概念正是如此,在对“意诚”和“心正”的描绘中,也不能找出二个概念之间的因果关联。意诚与正心联系在一起,正心又与修身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只是为了表明学习经史所要具备的价值取向,以及将“修身”作为个人修养的阶段目标,对其中的依据和原由,并没有可靠论述。只要做到了“意诚”也就必然达到了“心正”,只要做到了“心正”,也就能实现“身修”。至于怎样通过对前一个阶段的理解(如意诚),达到下一阶段的认识(如正心),并没有建立可靠关联,一切都依靠“明德”中的先验设定。
“意诚而后心正”,可解释为:(因为)意诚,“心”才得以“正”。传里说“正心”,是使心“正”的意思。二者含义一样,仅表达方式不同。“心”在这里指人内心世界中那种无形的东西,具体指什么无法断定,应该是包括意识、思想、心理、情感等,是描述一个综合性对象。“正”的概念就较为含混,“传”是这样描写“正”的:“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按原文之意,人需要排除忿懥、恐惧、好乐、忧患的意识;心理或情绪,才能做到“心正”。但是,除了这几种意识和心理状态外,是否还有其他东西也需要排除,心才能得其正?或者说,对于需要具备些什么意识,以及心理、情感状态,才能是算是“心得其正”?原文没有交代,对于怎么做才算是“心正”,就很难理解,因为“正”是相对于“不正”才能够存在。“正”与“不正”之间,需要存在一个相对的界限标准才是,否则,现实中就很难把握,什么样的状态才算是“心得其正”。
意诚指能够诚实对待自我,坦然面对自己真实思想、情感、心理等整个内心世界。仅是“坦然而对”这种状态还不能达到“心正”,至少还需要排除忿懥、恐惧、好乐、忧患的意识和情绪才行。做到“心正”之后,才能够进行“修身”。由此观之,“意诚”和“心正”是一种状态,修身乃是一种行为,也是一种行为要求。不过,让意识、心理长期持续地保持于“意诚”和“心正”的状态,是否就是“修身”?还是这种状态只是实现“修身”的前提条件?原文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如果将忿懥、恐惧、好乐、忧患的意识和情绪都排除了,人的意识和情感中基本上就只有冷静地分析、判断(不知依据什么做出判断)、推理、综合等意念,要求达到这种状态以一种认识要求,是对认识过程中的一种内心状态要求,要求以这种内心状态去做到“明,明德”。但是,对于要认识的对象,如何进行观察、分析、理解等认识行为,原文的论述可以说完全“不得要领”。一篇只说了认识的(意识和心理)要求,没有有效认识方式的文章,难以当做认识观念的文章来阅读和理解。作为提倡伦理观念和个人修养的文章看,应该更为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