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文化专制的极端:细究清初最大的文字狱《明史》案( 二 )


03
但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
庄允城私刻明史被告发一事,渐渐流传了出来,庄允城贵为当地富豪,引得不少歹人便想以此事敲诈于他。
湖州知府陈永命有一个师爷叫李廷枢,这人听说此事后,立即买了一部《明史辑要》,与陈永命二人商定,要敲诈庄允城,得利后二人平分。
庄允城听到消息后也有几分惶恐,他立即买通官员周国泰,通过周国泰送给陈永命数千两银子,但陈永命并未将银子与李廷枢平分,而是自己独吞,而且他下令将《明史辑要》的书板毁掉。
李廷枢为勒索而费了一番心计,但现在竟没得到一丝好处,一怒之下,他找到陈永命,把书要了回来,又把它送给了自己的亲家吴之荣。
吴之荣曾任湖州归安县令,由于贪赃枉法而入狱。
吴之荣得到《明史辑要》后,立即拿着书直接来到庄家,明目张胆勒索银两。庄允城自恃已买通了知府陈永命,便丝毫未理会吴之荣。
宁肯得罪君子不能招惹小人,庄允城此时大约忘了这个古训。吴之荣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小人,他绝不会如此罢手。
吴之荣又持书告于浙江将军柯奎。柯奎是满洲八旗将军,庄允城也得罪不起,只得又找关系托门路向柯奎送了重礼。柯奎受礼后,就把原书还给了吴之荣,并以“我系武职衙门,不便与闻”作为托辞。
吴之荣无奈之下,又跑到庄家,想向庄允城要些银两,好歹也有点面子。
按说事已至此,庄允城给吴之荣稍微意思一下,此事便了,但庄允城偏偏一点面子也不给,反而向守道张武烈告发吴之荣敲诈勒索,张武烈即下令将吴之荣驱赶出境。
这就把小人逼上了绝路,吴之荣决定要鱼死网破了。
04
吴之荣把矛头对准了湖州巨商朱佑明、庄廷珑的岳父,正是他出资刻印了《明史辑要》。
康熙元年(1662年)六月,吴之荣将《明史辑要》中指摘清朝、维护明朝的“悖语”十数条抄下,以刻写逆书为名,并将书中印“朱史氏”下添刻“即朱佑明”四字,这次他直接进京向刑部告发朱、庄二家。
刑部接案后,因涉明清两朝文字,不敢怠慢,于康熙元年(1622年)十一月,派满洲官员罗多至湖州府调查此事。
大祸由此生成。
罗多到了湖州后,发现书板已被前任知府陈永命毁去,于是就把庄、朱二人及其家人全部押解入京,打入刑部大狱。
同年十二月,庄允城病死于狱中。
吴之荣与《明史辑要》的作序者李令晳有些交情,因此在在告发故意将书中序文及参与编纂者的那页撕毁,因此开始时李令晳与这些编纂者并未受到牵连。
但在有关案犯押解至杭州时,朱佑明恰巧与原来湖州府学的那教授赵君宋同在一处,赵君宋是最先告发此事的,朱佑明认为赵君宋会立功,就以家产一半相赠,请求赵君宋包庇他。
赵君宋在审讯时,说湖州府学藏有《明史》原本一部,其书并无“朱史氏”之下的“即朱佑明”四字,官员听了赶紧到湖州府学,果然搜出了《明史辑略》原版一部,这样作序的李令晳和十余名编纂者都被牵连在内,案情一下子扩大了。
康熙二年(1663年)正月二十日,湖州府城中文武官员率数百八旗兵,关闭城门,将书中所列之人的合家老小及仆役统统拿并归案,牵涉之人达到近千人。
康熙二年(1663年),刑部将此案上报朝廷,时值四大臣辅政时期,四大臣获知后,决定从严追查此事,以达到杀一做百的目的。
五月,刑部审讯完毕后,拟定罪名上报朝廷。
05
四大臣称旨,以庄氏《明史辑略》中有毁谤当朝之语,实属大逆不道之极,着将庄、朱两家和参与该书编撰及其父兄弟子侄年十五以上者70人斩决,其中有18人被凌迟处死。
因庄廷珑已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病死,清廷仍对其处以掘坟、劈棺、碎尸之刑,以示惩处;其父庄允城于康熙元年(1662年)冬死于刑部狱中,亦被处以戮尸。书中列出的18名编纂者中,除董二西于决案前三年身死,查继佐、陆折、范骧由于吴六奇为之说情而被释放外,其余全被凌处死。被凌迟处死的还有庄廷珑之弟庄廷、庄廷珑岳父朱佑明和作序者李令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