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清朝灭亡,牢里的犯人怎么办?大部分继续坐牢,有一种人直接释放( 二 )


清朝|清朝灭亡,牢里的犯人怎么办?大部分继续坐牢,有一种人直接释放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其二 , 颁布假释制度 。
1913年 , 北洋政府参考西方管理牢狱的方法 , 正式颁布《监狱准则》 。新准则下 , 前清犯人如果入狱期间表现良好 , 且狱期达到了一定年限 , 便可申请假释 。
值得一提的是 , 宣统退位后 , 袁世凯担任民国大总统 , 其实颁布过一道类似古代大赦令的总统令:
凡民国元年3月10日以前“除真正人命及强盗外” , 一切罪犯“无论轻罪重罪、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者 , 皆除免之” 。
前面的内容 , 就是对这道总统令的分析 。
总结
清朝|清朝灭亡,牢里的犯人怎么办?大部分继续坐牢,有一种人直接释放】:北洋政府释放的前清犯人 , 基本是小摸小偷等轻罪犯 , 或革命党、触犯封建王朝忌讳(在民国政府看来)的无罪之人 , 那些犯罪性质恶劣的犯人 , 不可能因为改朝换代而逍遥法外 。所以 , 人一定要遵纪守法 , 不要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