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潘洪钢:清政府对流行疾疫的应对( 二 )


其三 , 关注军队疫情 , 有时也会由中央直接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 并赏恤因疫而亡的将士 。
军队是国家统治的柱石 , 而战争环境残酷 , 在旧时医疗条件下 , 战争双方极力征战 , 也极易引发疾疫 。有的时候 , 朝廷也会直接派出医务人员赴军中控制疫情 。康熙二十年八月谕 , “闻云南官兵疾疫甚多 , 彼地苦无良医 , 其令太医院医官胡养龙、王元佐驰驿前往调治” 。有时军方将领甚至也会直接向皇帝开口讨取药物 , 以保证军队的战斗力 。乾隆五年 , 带兵进剿湖南城步少数民族地区的将领直接向乾隆帝讨取药物 , “再乾隆元年贵州古州之役 , 皇上赏赐官兵平安丸 , 治山岚时气甚效 。今适当暑月 , 恐有时疫 。仰恳赏赐 , 以备不虞” 。对于军中因疫而亡的官兵 , 中央政府允许按照阵亡条件予以赏恤 , “其有因瘴身故者 , 均着奏闻 , 照阵亡例交部赏恤” 。
其四 , 最重要的一点是 , 疫情发生后 , 清廷一般会责成当地官员施药救治并开展赈济 。灾疫通常并行 , 大灾必有大疫 , 因而清廷对疾疫的关注与救治往往与救灾并行 。
救治条件较好的是京师及京畿地区 , 由朝廷指派京师官员及相关机构救治 , 有时也会由清廷直接指派太医院等机构配合治疫事宜 。康熙十九年 , 京畿大饥 , 灾民聚集京师地区 , 廷议“其饥民内有患病者 , 应令太医院及五城医生诊视、遣员管理” 。在灾情持续的情况下 , “命五城粥厂再展三月 , 遣太医官三十员分治饥民疾疫” 。(赵尔巽《清史稿》卷6《圣祖本纪一》)京畿地方发生疾疫 , 以京师为中心并由步军统领衙门及顺天府等机构处置相关事宜 , 也成为传统 。如道光元年(1821) , “京城内外时疫传染 , 贫民不能自备药剂 , 多有仓猝病毙者 。”“着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五城 , 慎选良方 , 修和药饵 , 分局施散 , 广为救治 。”有时候救治款项甚至会由内务府拨出 , “以时疫流行 , 发广储司银二千五百两 , 分给五城 , 为制备药料棺槥(huì , 小棺材)之用” 。这相当于从内廷或者说从皇帝的口袋里开支治疫经费 。京师重地 , 天子脚下 , 步军统领衙门和顺天府为首 , 加上京城本身较好的医疗条件 , 有时甚至有太医院的支持 , 其应对疾疫的能力确实远胜于地方 。
在地方则由当地官员直接负责救治与赈济 。康熙十八年初 , “河南巡抚董国兴疏言 , 陈留等二十一州县 , 灾疫并行 , 请发州县存贮米粟赈救 。得旨 , 着先差往汝阳等处赈济官员 , 会同该抚 , 速行设法赈济” 。救治疾疫 , 系地方官员基本职责 , 一旦地方上发生疫情 , 朝廷都会查问地方官员的救治措施与效果 。地方官员捐资不足 , 动用官帑也成为一种常态 。道光七年 , “浙江疫疠 , 制备丸药 , 两年内约用银五千余两 , 刊刷救急方五万余部 , 约用银四千余两” 。(《清宣宗成皇帝实录》)
疾疫流行往往与水旱灾荒并行 , 因疫而蠲免也成为清代应对疫情的重要内容 。康熙七年 , “以甘肃宁州、安化等五州县及庆阳卫 , 康熙六年分 , 民遭疾疫 , 将丁银豁除 , 并免地亩赋额一年” 。乾隆六年谕 , 福建闽县侯官等地 , “乾隆三年、五年 , 该地方又值歉收疫气 , 民力输纳维艰 , 是以悬欠至今未楚 , 朕心轸念 。着将此项银谷全行豁免 。俾闾阎无追呼之忧 , 得以肆力于春耕” 。
地方上参与治疫的士绅人等 , 也往往受到朝廷表彰 。雍正十一年 , 江南沿海地方水灾并有时疫 , “绅衿等复捐施方药 , 资助米粮 。似此拯灾扶困之心 , 不愧古人任恤之谊 。风俗淳厚 , 甚属可嘉 。着该督抚宣旨褒奖 。将捐助多者 , 照例具题议叙;少者给与匾额 , 登记档册 , 免其差徭 , 并造册报部” 。(《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实心治疫的地方官员也往往赢得好官声 , 而以医术闻名者亦复不少 。福建长乐人陈念祖 , 乾隆末举人 , 多有医书著述 , “嘉庆中 , 官直隶威县知县 , 有贤声 。值水灾 , 大疫 , 亲施方药 , 活人无算 。晚归田 , 以医学教授 , 门弟子甚众 , 著书凡十余种 , 并行世” 。是即所谓青史留名者 , 与清廷依赖地方政府治疫的政策相辅相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