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大数据杀熟”亟待技术监管“绝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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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快评丨“大数据杀熟”亟待技术监管“绝杀”】预防制止平台大数据杀熟、“二选一”、强制外地经营者等垄断行为 , 昨日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旨在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 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 征求意见稿指出 , 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主要是指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 (11月11日《北京青年报》)
所谓的“大数据杀熟” , 是指电商平台利用手里掌握的消费频率、金额等数据 , 对用户分类处理 , 区别对待 , 导致同样的商品或服务 , 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的现象 。 一项调查结果显示 , 近9成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普遍存在 , 56.92%的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其中网购、在线旅游、酒店住宿、网约车、外卖、影视等消费场景最容易被大数据“杀熟” 。
近年来 , 大数据“杀熟”问题备受关注 。 一个名唤“不信任”的幽灵 , 在互联网世界的上空徘徊 , 而当它降落到了人间 , 就从它千百个身相中选出一种告于世人 , 名曰:大数据杀熟 。 调查显示 , 网购平台、在线旅游和网约车等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最多 , 成为重灾区 。 此外 , 还有不少被调查者经历过外卖类APP、视频类APP、电影类APP或网站大数据“杀熟” 。
在过往的商业道义中 , 有极高忠诚度的老客户能够享受更好的服务和更低的折扣 。 但互联网经济的逻辑下 , 老客户反倒成了最容易被宰割的对象 。 因为越是老客户 , 被记住的信息越多 , 越是彼此熟悉越容易疏于防范 。 即便是第三方调查者也承认 , 因为技术的复杂性 , 这种事情要“抓现行”很难 。
本质上说 , 大数据技术并无原罪 , 之所以衍生的“杀熟”现象 , 说到底不过是一种商业宰客的“套路” 。 这一定价“潜规则” , 正是依据大数据所形成的用户画像和消费习惯进行精准溢价 。 它就像潘多拉墨盒里的欲望一样 , 只要一旦被释放出来 , 它就能借助人们对科技寡头的不信任而快速长大 , 进而存活在无数互联网用户的脑海之中 。
有人说 , 大数据杀熟 , 是懂你的人 , 反而伤你最深 。 “大数据杀熟”的出现 , 意味着商家手上海量的用户个人数据与消费者的信息占有之间已经出现了极端不对称的信息鸿沟 。 互联网这个原本应该让价格更透明的地方 , 却在丰富数据和商家赚尽每一分利润的驱动下 , 变成了价格最不透明的地方 。 一根 HDMI 连接线真正的价格是多少?恐怕很难说清 。
大数据杀熟的“技术的贪欲”实际上是急功近利的耍小聪明 。 一般来讲 , 熟客都是最可宝贵的 。 拉一个新客户比留住一个老客户要付出数倍的成本 , 而且老客户对外的推荐更是企业可以持续健康发展的源泉 。 大数据杀熟的“技术贪欲”当不断升级监管新版本 , 用监管的“绝杀技” , 严重把控大数据杀熟的营销行为 , 既要求拥有技术者不丢失克制的美德 , 更应构建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消费权利观念 。 在技术进步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找利益博弈的焦点和维权的平衡点 。 同时需要构建严格的法律制度约束 , 更需要消费者调整自身观念 , 构建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消费权利意识 。作者:王恩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