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怎么找“主播带货”才不亏?( 二 )


市面存在较多的是“贴牌” , 我们看到很多明星或者网红在直播间经常说“宝宝们 , 这是我自己或公司的品牌” , 均属于此类型 。
什么是POP呢?它分四种类型:
1. SOP模式 , 2. LBP模式 , 3. SOPL模式 , 4. FBP模式
SOP即品牌商家拥有最大自主经营权 , 商品不用入驻MCN仓库 , 消费者通过直播间下单 , 客户通过第三方物流把货品发给客户 , 客户要发票你就给开 。
售后、客服、运营跟跟在电商平台相似 , 这种模式目前是主流运营成本小 , 主要在于扣点和推广费用 。
LBP即消费者下订单 , 品牌必须把商品发到客户就近的MCN仓库 , 这显然比较重对不对 , 当然MCN也不会做这件事 , 一般而言拥有前置仓或物流的平台会做 , 如“京东或买菜业务” 。
那SOPL和LBP模式一样 , 差别是结款不用给平台方开增值税发票 , 但是若客户要求就必须开 , FBP模式即品牌拥有独立后台 , 商品先入库销售后平台直接配送 , 从仓储到客服都是平台的 。
因此了解这么多 , 你会发现MCN公司是不会做SOPL和LBP、FBP模式的合作 , 原因由经营逻辑可得出 , 如:
主播担心商品不够卖而拼命锁库存 , 结果品牌供应链上游工厂生产很多 , 最后带货率低而全部压货到自己手中 , 这批精力和中转费用全部挤压在MCN运作上 , 那MCN做供应链岂不是“自找不痛快”呢 , 是不是 。
从信息权角度分析 , 该如何理解信息呢 , 不妨换个名字“短视频平台” , 从PC到移动互联网到手机屏时代 , 做平台实则是技术能力的支撑 , 这些是小型MCN是很难做到的 。
根据市面调研的得出结果 , MCN公司曾想过自身认为拥有一批视频创作者(网红)就做平台 , 但最终考量绝大概率会入坑而放弃 , 原因有两点:1. 资本不看好 , 2. 天花板明显 。
第一方面 , 做技术需要较多人力成本投入 , MCN , 传媒类型的公司更偏向于“娱乐影视化”发展 。
前几年虽有MCN拿到融资 , 如阿里投资的新片场 , 红杉的二咖传媒 , 华映资本和前海基金投资了快美妆 , 但这些都是零星布局 , 大概围绕内容、消费、营销三逻辑在做 。
第二方面 , 在投资圈对MCN机构是否有投资价值仍有不少争议 , 认为有良好的现金流 , 另外也不好投 。
原因是微博到微信再到抖音快手 , 内容平台迭代速度快 , 网红红利逐渐平权化 , 所以KOL商业模式不好复制 。
所以 , MCN经营最佳的方式有的是做自有品牌 , 长期慢慢做供应链或发展成内容营销型公司 , 进而签约更多网红与品牌合作 。
然后在中间解决网红的选题、立意、拍摄、剪辑、文案、设计公关推广等问题 , 聚焦帮助网红更好的营销拿到品牌合作岂不是最佳路线 , 那合作时品牌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呢?
洽谈中的6大坑
品牌商家并没有专业的MCN资源 , 会通过中介等渠道找到主播带货 , 实际上很多中介都是空手套白狼 , 要么用别人的主播资源跟你谈 , 实际档期没有保障或者要求佣金比较高 。
那品牌首先需要知道 , 找MCN带货合作有两种方式:
1. 纯佣金带货 , 2. 坑位费加佣金
在行业中常见的是后者 , 什么是坑位费呢?你可以把它理解成“出场费” , 就是品牌方找网红要给固定的费用 , 几千到几万不等 。
如头部主播罗永浩 , 李佳琪均有 。 除头部比较贵 , 一般没有什么带货经验的大号较多报价都虚高 。
因此 , 我们在合作中第一需要了解“坑位费” , 进而审视对方主要带货选品是哪些品类 , 粉丝量 , 以及前几场下单数据 , 退货数据 , 播出时在看数据并核算ROI , 这里有很多皮包公司会骗取坑位费 , 在行业内也见怪不怪 。
除坑位外 , 关于佣金(Commission)问题不可忽视 , 什么是佣金呢?MCN所介绍合作中间而收取的报酬 , 一般佣金比例按照单品或全场15-30% 。
一些机构为吸引更多品牌合作会把“佣金费用”降到很低 , 但坑位费很高 。 也有些机构是坑位费低而佣金高 。
总而言之 , 佣金是不可少一部分 。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 很多机构在和品牌负责人沟通时会说 , “不知是否能把产品邮寄到公司”查看后在敲定 。
此时较大概率MCN可能会根据产品的供应链价格、售卖价格、利润、主播推广费用等核算佣金 。
除此外 , 流程进行到这里品牌方往往会思考 , 我投入这么多坑位费不知道你销售怎么样?万一最后结果不好我赔了岂不是吃亏呢 , 因此MCN会有“保销售额式”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