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莫斯科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莫斯科宣言(1)( 四 )


成员国认为,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合作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该领域合作 。
成员国认为,尽快解决阿富汗问题是维护和巩固上合组织地区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成员国支持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人民为重建和平,促进经济发展,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毒品犯罪所作努力 。成员国强调,政治对话和“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包容性和解进程是解决阿富汗问题的唯一出路,呼吁有关各方和国际组织在联合国中心协调作用下加强合作,实现该国稳定与发展 。为此,在“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阿富汗问题莫斯科模式等各类多边机制内继续开展合作十分重要 。
成员国欢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旨在扩大涉阿富汗地区合作的2020年“亚洲之心”伊斯坦布尔进程共同主席国工作,欢迎拟在杜尚别举行该机制第九次部长级会议 。
成员国指出,世界局势快速演变,地区国家面临制定加强信任与合作共同措施的新任务 。鉴此,成员国重申上合组织有必要同亚信进一步加强联系 。
成员国欢迎2020年9月29日以视频方式举行的上合组织论坛第15次会议成果,认为上合组织论坛是具有专家咨商性质的社会性机制,进一步发展该论坛具有重要意义 。
议会合作
成员国认为,加强立法机构间联系与合作,交流治国理政经验十分重要 。
司法合作
成员国高度评价2019年6月17日至19日在索契、2020年10月30日在努尔苏丹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成果,认为该机制是开展有效合作的坚实平台,有利于共同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维护公平和法制,推动成员国法院统一观点,探索解决地区司法体系所面临挑战的路径,提高法院合作效率,为深化司法改革创造条件 。成员国确信,最高法院间的有效合作将巩固并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 。
经贸合作
成员国强调,继续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十分重要,将继续维护和巩固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开放、透明、公正、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反对破坏多边贸易体制、威胁世界经济的单边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
成员国认为,世界贸易组织是讨论国际贸易议题、制定多边贸易规则的重要平台,强调有必要尽快对世贸组织进行包容性改革,以推动其自身发展,适应当今经济形势,并有效应对当前和未来挑战,推动其有效履行监督、谈判、争端解决等职能 。成员国强调,应履行世贸组织规定的各项义务 。成员国将在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上就多边贸易规则问题协调立场 。
成员国认为提高人民福祉和生活水平是优先任务,并注意到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减贫专门工作组的倡议 。
成员国一致同意,继续加强贸易、产能、交通、能源、金融、投资、农业、海关、电信、信息技术、创新及其他共同感兴趣领域的合作,实现开放、包容、创新、绿色、可持续发展 。
成员国将继续致力于为上合组织地区经贸和投资合作创造良好条件,以逐步实现《上合组织宪章》规定的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通 。成员国支持根据2018年6月10日《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进一步制定地区贸易便利化解决方案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所做工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