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兽企业|北京市高院复议裁定明确乐视网、贾跃亭等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揭露日、 被告范围,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


独角兽企业|北京市高院复议裁定明确乐视网、贾跃亭等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揭露日、 被告范围,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
【独角兽企业|北京市高院复议裁定明确乐视网、贾跃亭等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揭露日、 被告范围,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9月30日 , 北京金融法院发布乐视网、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 公告内容显示:自2010年7月30日(含)至2017年7月10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7年7月1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乐视网股票(现简称为乐视退 , 证券代码:300104) , 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 , 可以于2021年10月30日之前 , 通过北京金融法院官网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申请登记 , 加入本案诉讼 。

投资者参加权利登记的 , 视为对代表人进行特别授权 。 如不同意对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 投资者可以另行起诉 。 权利登记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 本案结案后按照诉讼标的额由败诉方交纳 。 投资者可关注“证券律师观察” , 委托律师代为进行权利登记 。
北京金融法院2021年7月30日作出(2021)京74民初111号民事裁定书 , 经初步审查 , 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 , 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 。 上述裁定书送达后 , 部分当事人申请复议 。

9月23日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民终780号民事裁定书 , 驳回该部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 。 据此 , 北京金融法院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民终780号民事裁定书及该院(2021)京74民初11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权利人范围条件 , 发布权利登记公告 。
确定招股说明书公布之日(即2010年7月30日)为乐视网虚假陈述实施日 。
北京市高院认为 , 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本规定所指的虚假陈述实施日 , 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 , 乐视网的上述五项虚假陈述行为中最早的虚假陈述违法行为(即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三个年度财务造假)出现在2010年IPO的相关文件中 , 包括2010年7月23日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 以及2010年7月30日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等 。 其中 , 招股说明书是乐视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最重要文件 , 该文件供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和将要设立公司的情况 , 说明公司股份发行的有关事宜 , 是公众购买公司股份的最重要参考 。 故裁定书在将上述虚假陈述行为视为一个整体的情况下 , 确定招股说明书公布之日(即2010年7月30日)为乐视网虚假陈述实施日正确 。
确定2017年7月11日符合本案证券虚假陈述揭露日的认定条件 。
北京市高院认为 , 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虚假陈述揭露日 , 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内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 , 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 虚假陈述被揭示的意义在于其对证券市场发出了一个警示信号 , 提醒投资者重新判断股票价值 , 进而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 因此 , 认定揭露日的标准应为在该日期 , 虚假陈述行为是否被交易市场主体首次较为全面地知悉、了解;其后 , 交易市场对揭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着明显的反应 , 或者揭露的事项是否导致相关证券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发生显著变化 。 对证券虚假陈述揭露日的认定 , 其精确程度并不以“镜像规则”为必要 , 不要求达到全面、完整、准确的程度 。 本案中 , 2017年7月11日央视财经频道发布视频新闻《乐视网 , 是创业失败还是涉嫌欺诈?》 , 次日央视财经网发布同名报道文章 , 明确提及乐视网“涉嫌欺诈”“财务造假”“带病上市” , 明确指出乐视网财务数据可能存在虚假记载;同时 , 明确提及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跃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 , 以及乐视网为关联公司提供股票质押担保等事项 。 随后又有多家媒体跟进报道 。 央视财经对乐视网虚假陈述行为的披露信息 , 后经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均予以最终证实和确定(即上述五项虚假陈述行为中的绝大部分事项) , 中国证监会亦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 , 对乐视网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 据此 , 应当认定央视财经作为全国性的新闻媒体 , 对乐视网涉及到的虚假陈述内容系全国范围媒体内的首次揭露 , 符合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关于“首次被公开揭露”之规定 。 并且 , 央视财经的相关报道作出于乐视网停牌期间 , 而在2018年1月24日乐视网股票复牌后 , 其股价连续11个交易日跌停 , 故应认定该报道的内容已被交易市场主体首次较为全面地知悉、了解 , 交易市场对揭露的信息存在着明显的反应 , 已导致乐视网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发生显著变化 。 因此 , 2017年7月11日符合本案证券虚假陈述揭露日的认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