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拉蒂案死者家属称将上诉|玛莎拉蒂案死者家属称将上诉:无期可以减刑 希望判死刑( 二 )


2019年7月3日19时许 , 谭某某在烧烤店吃饭饮酒后驾驶玛莎拉蒂轿车拉载刘某和张某二人离开 。
7月3日22时42分许 , 3人驾乘车辆至永城市东城区地税巷时 , 与8辆轿车发生轻微刮蹭 , 随后谭某驾车逃逸至永城市东环路与永兴街交叉口时 , 追尾一辆正在等信号灯的宝马车 , 宝马车被撞飞数十米后发生燃烧 , 致使2人死亡 , 宝马车驾驶员大面积烧伤 , 肇事车内3人受伤 。
接警后 , 永城市公安局迅速处置 , 谭某、刘某和张某被警方当场控制 。
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谭明明在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顾劝阻 , 继续驾车冲撞行驶并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 , 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明知谭明明醉驾并发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 , 以致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 , 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
11月6日 , “玛莎拉蒂撞宝马致死”案件一审宣判 , 涉事玛莎拉蒂女车主谭明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被判无期徒刑;两名被告人刘松涛、张小渠各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
庭审结束后 , 本案审判长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 回应公众关注的几个问题 。
谈及对三被告人量刑的考量因素 , 审判长介绍称 , 本案情节恶劣 , 后果严重 , 如何对三被告人定罪量刑 , 是本案审判的重点 , 也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
根据刑法规定 ,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案中 , 三被告人共同饮酒后 , 被告人谭某明驾车拉着刘某涛、张某渠离开 , 发生交通事故后 , 车辆无法通行 , 被撞车主和周围群众劝阻时 , 刘某涛、张某渠怂恿谭某明驾车逃逸 , 谭某明不顾周围群众劝阻 , 继续驾车逃逸 , 高速撞击被害人驾乘车辆 , 酿成惨案 。
谭某明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者 , 系主犯 , 依法本应严惩 , 鉴于其驾车时处于醉酒状态 , 主观上不希望、也不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 , 属于间接故意犯罪 , 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与故意驾车撞人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犯罪有所不同 。
谭某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系坦白 , 且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 , 有悔罪表现 , 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
综合考虑以上情节 , 参考近年来类似案例裁判情况 , 决定对谭某明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被告人刘某涛、张某渠系从犯 , 犯罪情节较轻 , 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 , 有悔罪表现 , 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