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黄陂交警一周处罚1000余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


扬州|黄陂交警一周处罚1000余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
记者:奚伟、王炜杰 通讯员:刘畅
电动自行车为市民出行带来了便利同时 , 不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也来带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 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混道、抢道通行更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发生 。
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 提升市民群众文明交通意识 , 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引起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 10月13日起 , 武汉市黄陂区交通大队开展电动车秩序专项整治 。 截至10月19日 , 这一周时间已查获电动车自行车不按道行驶1000多起 。
10月19日8时许 , 一辆电动自行车由木兰大道行至双凤大道时 , 因在机动车道行驶被黄陂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依法拦下 。 “你走机动车道很危险的 , 一不小心擦到、碰到很容易受伤的 。 ”民警对驾驶员刘某教育到 。 据刘某介绍 , 因为早上赶着去上班 , 没有注意到走的是机动车道 , 表示下次一定注意按道行驶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 , 民警对刘某骑行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50元的罚款 。
【扬州|黄陂交警一周处罚1000余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黄陂交警提示:1、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 , 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 2、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 , 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 , 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 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 3、请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 , 遵守交通法规 , 文明规范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