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战敏律师|冠领代理北京通州确认房屋所有权案二审胜诉

【任战敏律师|冠领代理北京通州确认房屋所有权案二审胜诉】
_本文原题:冠领代理北京通州确认房屋所有权案二审胜诉
贾先生家在北京市通州区某村 , 共有8个兄弟姐妹 , 在家排行老六 , 其中贾家三哥为智力残疾人 , 一生未婚无子女 , 贾家四哥代理贾家三哥与徐先生购买下了一处房产 , 为贾家三哥自有房产 。 后来在该村村民委员会指定贾先生为贾家三哥监护人后 , 贾家三哥的衣食住行便由贾先生夫妻照顾 。 因为贾家三哥房屋损坏 , 无法居住使用 , 贾先生对此房翻建房屋三间 。 在贾家三哥去世后 , 贾先生夫妇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
贾先生不服一审法院判决 , 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刘东晓律师和李潇月实习律师提起了诉讼 , 要求 , 撤销一审判决 , 改判支持贾先生夫妇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
任战敏律师|冠领代理北京通州确认房屋所有权案二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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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 , 冠领律师指出:
第一 , 2013年经审批后 , 贾先生夫妇出资在空地上新建房屋两间 , 该房屋系贾先生夫妇个人财产 , 与贾家三哥无关 。 被翻建的房屋因破旧无法居住 , 贾家三哥2003 年前已失去房屋所有权 , 贾先生夫妇出资翻建后取得房屋所有权 , 村委会对此亦出具了相关证据 , 且贾家其他兄弟姐妹于 2017 年 4 月 4 日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上述房产由贾先生一人所有 。
第二 ,贾家其他兄弟姐妹并未对贾家三哥履行赡养义务 , 智力残疾的贾家三哥系由贾先生夫妇照顾 , 根据继承法关于尽赡养义务应多分 , 不尽赡养义务应少分或不分及公序良俗等原则 , 贾家其他兄弟姐妹对贾家三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 , 且签署的《协议书》中也对此进行了明确约定 。
第三 , 贾先生在经过村委会及相关合法审批后 , 通过新建及翻建的方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 并一直居住使用 , 应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 贾先生提交 3 个户口本 , 证明贾先生夫妇一家的人口构成情况 , 证明贾先生夫妇有权利在村里分两块宅基地建房 。
任战敏律师|冠领代理北京通州确认房屋所有权案二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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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唇枪舌战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可了冠领律师的意见 , 认为 , 本案中 , 贾家其他兄弟姐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依法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 现贾家其他兄弟姐妹均明确作出自愿放弃房屋权利 , 同意该房屋归贾先生夫妇所有的真实意思表示 , 系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合法处臵的民事行为 , 该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亦不违背公序良俗 , 合法有效 。
最后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贾家三哥院落翻建的正房三间、西厢房两间归贾先生夫妇所有 。 该起确认房屋所有权案获得圆满胜利 , 当事人对冠领律师表达了感谢 , 也对冠领律所更加的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