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腾景科技2项专利不符科创板要求 研发钱少人数糊涂账( 九 )


2019年8月 , 腾景科技前身腾景有限同意华兴创投、华侨远致富海进行增资 , 其中华兴创投以货币资金5673.2876万元 , 认缴腾景科技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 , 增资价格为11.35元/出资额;华侨远致富海以货币资金2269.3150万元 , 认缴腾景科技新增注册资本200万元 , 增资价格为11.35元/出资额 。
2019年12月 , 腾景科技同意鹏晨嘉弘进行增资 , 鹏晨嘉弘以货币资金2334.60万元 , 认缴腾景科技新增注册资本186.768万元 , 增资价格为12.50元/股 。

公司|腾景科技2项专利不符科创板要求 研发钱少人数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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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华兴创投、华侨远致富海和鹏晨嘉弘分别持有腾景科技500万股、200万股和186.77万股 , 持股比例分别为5.15%、2.06%和1.93% 。
而且 , 华兴创投和华侨远致富海不仅在腾景科技IPO前突击入股 , 还与公司签署了对赌协议 。
2019年8月27日 , 腾景科技的股东余洪瑞、王启平、巫友琴、林劲林、颜贻崇、刘艺与华兴创投、华侨远致富海签订了《关于投资福州腾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补充协议》 。 协议中约定 , 若腾景科技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成功上市交易 , 则腾景科技的经营层股东则要恢复执行补充协议并溢价回购华兴创投、华侨远致富海持有的腾景科技股票 。
针对对赌协议 , 腾景科技解释称 , 补充协议中未涉及公司需承担股权回购义务的条款 , 补充协议亦未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业绩等与经营有关的条件挂钩 , 补充协议中约定股权回购义务责任承担主体为余洪瑞、王启平、巫友琴、林劲林、颜贻崇、刘艺 。
【公司|腾景科技2项专利不符科创板要求 研发钱少人数糊涂账】股权回购条款仅在公司一定期限内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时触发 , 若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本次发行上市 , 则对赌条款将终止 , 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投资者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