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判决结果来了,OMG!李佳琦“被代言”索赔106万元

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 , “口红一哥”李佳琦凭借浮夸的表情和语调、标志性的“ohmygod”和“买它”等口头禅以及超强的带货能力迅速火出圈 , 在抖音、微博、淘宝和小红书等平台获得超高曝光率和数千万粉丝 , 其较高的商业价值也引来不良商家的觊觎 。
【北京日报客户端|判决结果来了,OMG!李佳琦“被代言”索赔106万元】9月8日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消息称 , 该院对“口红一哥”李佳琦诉佳琦影视文化发展(杭州)有限公司、美腕(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 两被告被判立即停止侵权 , 赔礼道歉 , 赔偿损失16万元 。
公开资料显示 , 知名美妆博主李佳琦是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签约达人 , 公众所熟知的“佳琦全球严选”淘宝店铺由李佳琦和其签约公司共同运营 。
为了“蹭热度” , 通过网红带货实现流量变现 , 毕某、卢某此前在杭州注册成立了美腕(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佳琦影视文化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 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 , 冒用李佳琦的名义 , 生产、宣传、销售“李佳琦严选”自热速食、方便速食以及休闲食品系列产品 , 并将李佳琦的肖像、姓名和“李佳琦全球严选”等字样印制在产品的外包装上 。
北京日报客户端|判决结果来了,OMG!李佳琦“被代言”索赔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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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在市面流通后 , 不少消费者被误导继而购买 , 随后李佳琦的一些忠实粉丝发现该系列零食并非李佳琦出品 , 而是被商家擅用了肖像、姓名等信息 。 为帮助自己的偶像维护权益 , 粉丝们陆续购买了一些侵权产品邮寄给李佳琦 。
事实上 , 李佳琦从未与佳琦影视文化发展(杭州)有限公司、美腕(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过合作 。 2020年3月 , 李佳琦将上述两家公司诉至萧山法院 , 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 , 赔礼道歉 , 并赔偿经济损失、维权费用共计106万元 。
8月26日 , 萧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人格权纠纷案 , 并于9月8日作出判决 。 要求佳琦影视文化发展(杭州)有限公司、美腕(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所有侵犯李佳琦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 , 召回、撤换使用了原告肖像、姓名的产品、宣传资料等;向李佳琦进行书面澄清及致歉;佳琦影视文化发展(杭州)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佳琦”字样;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 。
图片来源:萧山法院微信公众号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实习采访人员杨天悦
编辑:杨天悦
流程编辑: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