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深圳获农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


上观新闻|“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深圳获农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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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10月11日消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试点实施方案》) , 并发出通知 ,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其中《试点实施方案》提到 , 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 。 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 。 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 , 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 。 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 , 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 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 , 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 。 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 , 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 。 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
赋予深圳更大用地自主权
《试点实施方案》提到 , 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 。
对此 ,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 “这与此前国家已经发布实施的政策一致 。 ”
今年3月12日 , 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 明确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
文件指出 , 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 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 , 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 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而按照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的函》的内容 , 其中明确 , 支持将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 , 由广东省委托深圳市批准 。
此外 , 《试点实施方案》还指出 , 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 , 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 。 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 , 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
【上观新闻|“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深圳获农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过去 , 深圳是一个出口导向型的工业型城市 , 后来几年 , 深圳产业转型中第三产业异军突起 , 高科技迅猛发展 , 在这种情况下 , 深圳的空间结构必须要从原来的工业用地为主转为现代服务业或者居住用地为主 , 因此面临着土地规划调整的需要 。 目前深圳工业用地的占比大概在35%左右 , 住宅用地占比约19% , 这与西方的发达城市正好相反 , 以巴黎、伦敦、纽约这些城市为例 , 其居住用地占比约30% , 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占比约15%~20% 。 此次 , 在土地用途管制上明确赋予深圳更大用地自主权 。 ”李宇嘉说道 。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提到 , 此次发布的《试点实施方案》还优化了增量土地与存量土地的循环利用 。 一方面 , 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 , 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 , 盘活存量工业用地 , 按照产业结构转换的实际需求 , 使土地空间得到更加高效的利用 。 一些闲置、低效工业厂房仓库将能够转化为住宅用途 , 使工改租、商改租更为顺畅 。 另一方面 , 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 继续扩大城市圈的资源合作利用方式 , 从城市圈外部获得可用资源 , 将惠及周边城市 。
方案落地将对深圳楼市平稳带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