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辖区内常住确诊肺结核患者看过来

当当当!
康小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大讲堂又开课啦!
今天要讲的是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快搬起小板凳 , 坐好来听课咯!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辖区内常住确诊肺结核患者看过来文章插图
康粉们 ,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责任人 ,
了解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是很有必要的!
要记好笔记哦!
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
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 , 咯血、血痰 , 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 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 , 填写“双向转诊单” 。 推荐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 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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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辖区内常住确诊肺结核患者看过来】第一次随访
(1)确定督导人员 , 优先为医务人员 , 也可为患者家属 。 若选择家属 , 则必须进行培训 。 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 按照化疗方案 , 告知“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 , 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 , 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 , 防止传染 。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 , 要及时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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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1)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 , 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
(2)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
2. 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 , 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 , 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
3.分类干预
(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 , 无不良反应的患者 , 则继续督导服药 , 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
(2)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 , 要查明原因 。 若是不良反应引起的 , 则转诊;若其他原因 , 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 。 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及以上 , 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
(3)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 , 要立即转诊 , 2周内随访 。
(4)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
结案评估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 , 要进行结案评估:
记录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
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 , 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 , 了解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
康小妹一下子讲了这么多
相信康粉们对肺结核这种疾病重视起来了 !
让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就诊流程吧↓
就诊流程咳嗽、咳痰≥2周 , 咯血、血痰 , 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就近卫生室、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疑似结核病开具结核病推荐单→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免费行胸片、痰检及检查→经医生确诊结核病→纳入结核病管理、接受国家免费治疗
看完之后康粉们有没有记住呢
消化的同时不要忘了去告诉身边需要的朋友们哦!
学完知识 , 也要传递爱心 。 大家不要忘了多关心肺结核患者哦!
PS: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其中一项 , 赶快告诉你身边的小伙伴吧!咱们下次接着讲别的福利哦!千万不要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