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和租客注意!长租公寓频现跑路,别做冤大头( 二 )

  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除了在8月28日发布风险提示外 , 还于近日表示将开展住房租赁企业专项排查工作 。

  “这些企业以住房租赁名义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高风险经营模式开展诈骗行为 , 最终导致房东租金收不回来 , 租客房财两空 。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称 , 要谨慎选择租赁企业!

  房东、租客如何避免成冤大头?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提醒 , 房东、租客在委托经营或租房过程中 , 应多方了解周边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 , 警惕公司“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 。 “房东将住房委托给公司时 , 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 , 要提高警惕;租客租赁住房时 , 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 , 要慎重 。 ”

  广州、海口、合肥等地协会还建议 , 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时 , 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


【】房东和租客注意!长租公寓频现跑路,别做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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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上 , 有租户以低租金租到房子 , 却发现物业公司疑似出事 。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中新网表示 , 多地协会的通报提示了一种风险 , 即“租金的支付周期越长风险越大” 。

  “这也是这两年长租公寓中的一个新情况 。 部分长租公寓企业为了加快融资 , 往往要求租客支付周期长的租金 , 这是需要警惕的 。 后续租客应对支付周期有足够的重视和了解 。 ”严跃进说 。

  “租客支付房租时 , 一般不超过3个月的支付周期 , 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 , 并向约定账号支付房租 。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建议 , 租客承租房屋时 , 还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等相关条款 , 是否需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 。

  长租公寓会成地产“P2P”吗?

  长租公寓接连“跑路”让一批租客、房东谈“租”色变 , 进入低信任度阶段 。 “类似下一个跑路的各种‘P2P’?”有网友问 。

  “2019年很多的长租公寓机构鼓励租客使用租金贷 , 运用低租金的模式提前收回租客一年的租金去扩张规模 , 存在的风险很大 , 运营不下去就采用跑路的方式 , 确实很像P2P 。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王小嫱认为 。


【】房东和租客注意!长租公寓频现跑路,别做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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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 中新社采访人员 泱波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