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炒股亏损40万,人社局职员诈骗588万

【因炒股亏损40万,人社局职员诈骗588万】每经编辑 周宇翔
据“宁乡检察”微信公号9月3日消息 ,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了一起人社局职员喻某因网络炒股亏损急于挽回损失 , 竟然利用其职工身份 , 虚构能够通过内部政策办理社保、医保、无息贷款等事由进行诈骗的案件 。
案情简介
2018年以来 , 喻某逐渐沉迷于网络炒股 , 在某网络股票交易平台上亏损四十余万元后 , 急于挽回损失的他不仅加大了赔率投入 , 而且打起了朋友和熟人的主意 。
“我能帮你挂靠在其他企业办理补交十五年社保 , 你只需要将钱打到我的银行卡上 , 按照我说的交齐资料就行了 。 ”喻某主动给曾向自己咨询过社保问题的同学打起了电话 。
与此同时 , 他还把目光投向了经营企业的熟人 。 “人社局有政策可以给你们办理‘双百工程’奖励和无息贷款 , 把钱打到我的私人账户上 , 我给你们办 。 ”
就这样 , 有些人主动找上喻某 , 有些人通过熟人介绍联系上了喻某 , 还有些人经过喻某的主动劝说 , 纷纷落进了喻某的陷阱 。 2018年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 , 喻某利用其作为宁乡市人社局职工的身份 , 虚构能够通过内部政策办理社保、医保、无息贷款等事由 , 先后诈骗庄某等14人共计588万余元 , 并将所骗资金在网络炒股及日常开销过程中挥霍一空 。 而事实上 , 喻某根本没有经办过社保业务 , 他也无权办理相关贷款 。
2020年7月17日 , 宁乡市检察院以喻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 2020年9月2日 , 喻某涉嫌诈骗一案在宁乡市法院开庭审理 。
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 诈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最终 , 法院全部采纳了公诉意见并当庭作出宣判 。 喻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 并处罚金5万元 。 宁乡市直各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共计1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活动 。
检察官温馨提示:
人社局等国家行政机关各项事务都有正规办理流程与规章制度可供查询 , 不要迷信所谓“熟人关系、内部政策” , 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 , 以免受骗上当造成损失 。
封面图片来源:宁乡检察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