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利好:你免租 我减税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采访人员巴家伟)日前 , 市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 , 其中规定 , 对于为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除2020年1个月以上(含1个月)租金的出租人 , 减半征收本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免除租金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纳税人|利好:你免租 我减税】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即“房土两税”优惠政策 , 既有不分行业的普惠性政策 , 如《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 以下简称“减租减税政策”) , 又有针对不同行业的特殊规定 , 还有地方性优惠政策 , 如《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对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 2月6日 , 市政府发布《大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防疫12条”) , 其中规定 , 对从事交通运输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含星级酒店)和物流辅助服务业的纳税人 , 免征第一季度“房土两税”;企业出租房屋 , 减半征收第一季度“房土两税” 。 如果说“防疫12条”将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框定在交通运输服务业等3个行业的中小企业 , 那么最新出台的“免租减税政策”则没有对可享受政策的纳税人范围进行“划圈” , 只要是将房产出租给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出租方 , 无论企业规模大小 , 只要免租就可以享受减税优惠 。 据初步测算 , 免租减税政策将为相关纳税人减税过亿元 。 对于各项优惠政策 , 纳税人只要符合减免规定 , 即可叠加享受优惠 。 比如 , 若符合此次减免税条件的出租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如果已经享受了减征“房土两税”优惠政策 , 那么依然可叠加享受“免租减税”的优惠政策 。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 如果某公司在2020年不同月份为承租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分别减免租金累计满30日(含)且减免租金额度大于等于整月租金的 , 也可以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 。 比如 , 2月份和3月份各减免15天 , 2个月累计30天 , 而且减免的租金额度大于等于单月租金的 , 那么该公司可享受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减半征收“房土两税”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