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早点|正当防卫认定新规来了,不能“谁死伤谁有理”


大河早点|正当防卫认定新规来了,不能“谁死伤谁有理”9月3日 , 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发布会上获悉 ,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 , 注重查明前因后果 , 分清是非曲直 , 矫正“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 。
大河早点|正当防卫认定新规来了,不能“谁死伤谁有理”“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 , 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 , 坚决依法认定 。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表示 , 要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 , 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
姜启波说 , 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 , 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 , 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 , 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 。 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 , 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
姜启波还提到 , 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 , 分清是非曲直 , 确保案件处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 , 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 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准确把握界限 , 防止不当认定 。 对于以防卫为名行不法侵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 , 要坚决避免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 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 , 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 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 。
个别涉正当防卫案处理结果为何不被社会认同?发布会上 ,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回答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提问时 , 详细解释了个别涉正当防卫案处理结果不被社会认同的具体缘由 。
“司法实践中 , 个别涉正当防卫案件的处理看似于法有据 , 但结果得不到社会认同 , 一个重要原因在于 , 有关办案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常理、常情 , 导致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适用 , 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一般认知出现偏差 。 ”姜启波强调 , 基于此 , 办理正当防卫案件 , 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 , 分清是非曲直 , 确保案件处理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 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大河早点|正当防卫认定新规来了,不能“谁死伤谁有理”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回答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提问
姜启波介绍说 , 正当防卫制度与人民群众的正义观、安全观密切相关 。 近年来 , “于欢案”“昆山龙哥案”等涉正当防卫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 亿万网民参与讨论 。 这一方面反映出 , 进入新时代 , 人民群众对社会的公平、正义、个人权利、安全等有了新的认识和更高期待;另一方面也暴露出 , 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 , 在司法理念上要进一步提升 , 在具体规则上要进一步明确 。
那么 ,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正当防卫案件的过程中 , 如何保证案件的裁判结果与公众的正义观念和理解相契合?对此 , 姜启波表示 , 《指导意见》高度重视、着力解决这一问题 ,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 , 对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应当坚持的理念、应当把握的规则 , 特别是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的把握偏差问题 , 作出了明确规定 。
姜启波介绍 , 实践中 , “人死为大”的观念在社会上仍然根深蒂固 。 电梯劝阻吸烟猝死、私自爬树摘杨梅坠亡等事件之所以会成为诉讼案件 , 明显是受到这一观念的影响;有的涉正当防卫案件在处理时之所以出现偏差甚至严重失当 , 也与此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