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借贷利率“新红线”首例判决引争议 业界盼权威说法( 二 )


“但是 , 我认为如果从法律条文结合立法精神来分析 , 案件判决是很正确的 。 ”杨兆全认为 , 第一 , 上述判决没有直接引用司法解释 , 而是酌情进行调整 。 所以 , 很难说违背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第二 , 根据法律“举重可以言轻”和“举轻可以言重”的原则 , 一般情况下 , 金融机构的利率应该明显低于民间借贷 , 那么金融机构的利率很显然要低于司法解释中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 。 因此 , 法院酌情调整后 , 参照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也是正确的 。
“尽管金融机构利率上限放开 , 但商业银行执行也不能太不靠谱 。 ”某城商行高管对采访人员表示 , 既然利率市场化 , 应按市场规律来 , 能接受太离谱利率的借款人本身就有问题 , 市场淘汰也不是不可以 。
针对当前争议 , 董希淼建议 , 下一步 ,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发布指导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 ,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裁判规则 , 并加强对地方法院的审判指导 , 减少因理解和执行尺度不一给金融机构带来困扰 , 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