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银行作何反应?,参考LPR四倍判决背后:贷款利率“峰值”再引争议( 二 )


对于风险防控相对更完善以及风险承受能力更高的金融机构而言 , 贷款利率是否可以高于民间借贷的标准也备受争议 , 本次判决就是一次“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 。
事实上 , 8月27日的当庭判决已经证明当地法院的态度 。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对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表示 , 这是一个当庭宣判的案件,说明法院在开庭前已经讨论过并形成基本判决意见了 。 这次当地法院这么判决 , 可能是想给社会一个提醒 , 即无论是民间借贷还是金融借款 , 其利率上限均不得超过四倍LPR 。
他进一步指出 , 目前这个判决没有生效 , 银行方面可以上诉 , 争取在二审期间和谐处理 。 二审审限是三个月(从立案开始算 , 送达期间要扣除) , 实际审限可能超过三个月 。 “判决生效的前提一是上诉人撤回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 , 二是申请二审 , 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可能改判,也可能维持);三是发回重审 。 ”
观望:银行暂“按兵不动”
事实上 , 在《规定》出台后 , 也引发了业内对于银行消费类信贷利率情况以及是否有可能跟进调整利率的关注 。
以银行信用卡业务为例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查询多家银行发现 , 当前银行信用卡透支利率基本采取万分之五的日息计算 , 即测算为年化利率18.25% , 超过15.4%的标准 。
不过 , 银行内部对于《规定》多持有观望态度 , 多位银行业人士对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表示 , 目前银行内部没有调整利率的打算 。 一位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对北京商报采访人员直言 , 《规定》并不适用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 , 银行有专门的监管单位监管 , 银行需要等待并遵循银保监会对于银行的政策 , 若有调整肯定会根据政策坚决执行 。
而信用卡资深研究人士董峥对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表示 , 信用卡业务提供给了借款人选择权 , 给了50天免息期 , 借款人不全额还款选择了透支才会产生万分之五的利息 。 “个人不认为现在银行有整体进行调整利率的必要性 , 不过可以采取分级调整的方式 , 信用越好的人 , 利率越低 。 ”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指出 , 信用卡的利率如果超出了四倍LPR的水平 , 短期因为监管并未明确 , 因此并不一定会调整 。 而长期看 , 监管要求进行利率调整可能性比较大 , 但因为利率调整幅度不算大 , 业务影响比较可控 。
值得注意的是 , 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 , 显示已有法院将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纠纷利率按照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进行判决 。 上述判决若生效后会不会有更多法院跟进?监管机构未来是否会统一标准?银行应如何应对?
于百程对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表示 , 中国民间借贷利率红线下调 , 影响面不止于狭义的民间借贷 , 实际影响到的是整个新金融体系 。 降低借贷利率是各类机构共同的方向 , 基于金融的公平性 , 金融监管部门也将调整相应的监管要求 , 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的利率 。 上述案件的判决结果虽然还不是普遍现象 , 但已然代表了一定趋势 , 并可能成为更多判例的依据 。 在监管规则未明确之前 , 基于谨慎考虑 , 金融机构将会重新审查自身产品利率及与助贷合作产品的利率水平 , 目前助贷机构已经在暂停或调整产品以进行应对 。
在王德怡看来 , 虽然该判决目前只代表这家法院的意见 , 但其他法院可能也会跟进 。 这个司法解释如果在地方法院司法判决中被采纳 , 会在事实上改变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 , 也必然对民间借贷或金融借款领域的利率政策产生深刻影响 。 在四倍LPR上限之内,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民间机构,想在这个领域获得利润,都必须创新经营模式,减少经营成本,控制好不良贷款的规模 。 此外 , 也会有一些借款人因为这个判决 , 向银行提出降低利息的要求 。 银行方面必须研判这种动向 , 拿出统一的解决方案 , 而不是被动的等待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或法院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