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发文保障护士权益:鼓励对护士实施弹性排班( 二 )

  三、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护理管理制度

  (四)建立护士岗位培训制度 。 医疗机构要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 。 要加强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 , 提高基础护理和责任制整体护理能力 。 在此基础上 , 可结合护理学科发展和患者护理需求 , 有针对性地开展护士专科护理培训 。 注重护理管理岗位人员培训 , 提升护理科学管理水平 。 要科学合理安排护士培训考核 , 减少重复性、负担性安排 , 缓解护士工学矛盾 。

  (五)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 。 医疗机构要逐步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 , 按照“因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用、科学管理”的原则 , 实施护理岗位管理 , 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 。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设置护理岗位 , 实施基于护理岗位的护士人力配置、培训、考核等 。 凡不具备护理工作特点和任务、不含护理职责的岗位 , 如党政工团、财务、医保、后勤等部门的工作岗位均不属于护理岗位 。

  (六)建立护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医疗机构要建立护士人力资源配置和弹性调配制度 , 保障临床护理需求 。 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临床护士人力配备到位 , 不得随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 , 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不低于95% 。 要根据临床科室特点、患者病情轻重和临床护理工作量 , 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模式配置数量适宜、结构合理的护士 。 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5:1,重症监护病房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2.5-3:1 。 鼓励对护士实施弹性排班 , 在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间段和科室 , 弹性动态增加护士人力 。 要结合实际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 , 确保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的紧急需要 。

  (七)建立科学绩效考核制度 。 医疗机构要落实《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8〕20 号)要求 , 建立健全护士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 突出岗位职责履行、临床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 将考核结果与护士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 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

  (八)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 医疗机构要健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 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管理规章、原则、流程、方式、内容等 , 包括事件的报告、分析、整改、追踪、持续改进等 。 护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包括跌倒、坠床、压力性损伤、非计划性拔管、给药错误、药物外渗等 。 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护士按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的原则 , 主动并逐级报告护理不良事件 。 鼓励医疗机构对主动及时报告、有效避免或减少不良事件可能引起危害后果的护士给予适当奖励 。 属于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等进行报告处理 。

  四、持续提高医疗机构护理服务质量

  (九)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 。 护士要进一步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 , 根据患者的疾病特点、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 , 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医疗护理、心理护理、健康指导等服务 。 要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 ,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 , 尊重和保护患者隐私 , 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 , 并及时提供帮助 。

  (十)夯实基础护理质量 。 医疗机构要健全临床护理服务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 制定并落实临床护理质量特别是基础护理质量标准 。 护士要严格落实分级护理、查对、交接班等护理核心制度 , 切实履行护理职责 。 护士要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情况 , 扎实做好饮食护理、皮肤护理、管道护理等 , 夯实基础护理质量 。 要按照护理实践指南和技术规范要求 , 实施各类临床护理技术操作 , 规范护理服务行为 , 确保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