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结存已超8000亿

  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 提出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 , 而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近年来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比例较高的问题逐渐显现 , 2019年累计结存达到了8426亿元 。 专家认为 , 本次意见削减了个人账户基金划转比例 , 同时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 有助于医保基金发挥互助共济的功能 , 提高参保人保障水平 。

  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意见指出 , 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 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 支付比例从50%起步 , 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 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

  尤其值得关注的一点 , 是意见提出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 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 ,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 , 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 ,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 , 划入额度按所在地区改革当时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 , 今后年度不再调整 。

  这一规定对医保个人账户制度做出了巨大调整 。 按照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 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 , 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 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 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 , 这一政策自出台一直沿用至今 。

  也就是说 , 在本次调整前 , 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 , 是个人医保缴费的全部和单位医保缴费的30% 。 而意见正式实施后 ,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 , 而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八千亿元

  调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近年来呼声颇高 。 学术界普遍认为 , 个人账户分散了统筹基金总量 , 积累功能也有限 , 要增强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 , 就必须调整个人账户的结构 。

  事实上 , 个人账户是职工医保制度设计之初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中心主任朱铭来表示 , 个人账户设立的初衷 , 主要基于两方面考量:一方面是在当时参保率不高的情况下激励广大群众参保 , 同时体现个人对自身健康的责任和就医选择权;另一方面是建立个人医疗基金积累机制 , 制约医疗需求过度释放、抑制过度消费 。

  不过 , 随着社会发展和医保制度的完善 , 以及人人公平参保、深化医保功能、单位和个人减负等政策目标的提出 , 个人账户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下的需求 , 其自身的缺陷也逐渐显现 。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仇雨临认为 , 个人账户分散了统筹基金的总量 , 降低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功能的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