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最高法民间借贷新规下首个司法判决出炉:以名义利率超15.4%判定是否踩“红线”,高利贷“魔鬼”藏在还款方式中( 三 )


2、第二期还款的本息计算方法
自第一次还款第二天(2019年1月31日)起 , 以尚欠借款本金 , 也就是40万元-160846.03元=239153.97元为基数 , 按照年利率15.4%继续计算利息 , 截止到2020年6月9日 , 其经折算实际支付利息应为:
239153.97元×15.4%×495.52天/365天≈5万元 。 而陈俊宏已经在第二次还款5万元(这一部分即被算作还的是利息) 。
3、剩余本金、利息计算方式
所以 , 法院认定原告所请求的实欠借款剩余本金应该为239153.97元并非40万元 , 其未结利息应从2020年6月10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
最后法院判定 , 被告陈俊宏及其前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董金平借款本金239153.97元 。
利息方面 , 法院判定两者自2020年6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以借款本金239153.97元为基数 ,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 息随本清 。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