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宋元|纵囚归狱,这才是唐太宗千古一帝的气度( 三 )


唐太宗通过弘文殿辩论 , 采用了魏征等人建言的“教化治国”主张 , 即全面按照儒家的“王道”理想社会进行实践 。 为此尊儒崇经 , 刊定《五经正本》;偃武修文 , 营造安静社会以利农事;大兴礼乐 , 将儒学思想散入乡约族训 , 形成以礼制律、刑外礼内的局面等等 。 从法律的角度看 , 人们能够自觉地用“近君子、远小人”的儒家规范来约束自己 , 即是强制性地按律令条文被动执行的更高级形式 。
【隋唐宋元|纵囚归狱,这才是唐太宗千古一帝的气度】
隋唐宋元|纵囚归狱,这才是唐太宗千古一帝的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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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在立法过程中 , 继承与发展汉以来援礼入律的传统 , 将儒家礼学作为制定与修改律令的指导思想 , 颁布的《贞观律》中的大多数篇章皆是按礼定律的 。 后世的《明史?刑法志》指出:“唐撰律令 , 一准乎礼 , 以为出入 。 ”
具体执法过程中 , 唐太宗善于从儒家“教化”的角度来深耕 , 力求突破相对刻板的律令条文 , 以期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 从而深化人们自觉地按儒家规范行事的观念 。
贞观初年 , 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徇私收受他人数十匹绢 。 是时绢绸诸物可作货币流通 , 事后不久事泄 , 长孙顺德的受贿行为被人告于唐太宗面前 。 长孙顺德系唐朝开国功臣 , 他还有一个身份 , 系唐太宗恩爱之妻长孙皇后的堂叔 。 唐太宗闻讯后 , 叹道:“顺德果能有益于国家 , 朕与之共有府库耳 , 何至贪冒如是乎!”他最终顾念长孙顺德的军功 , 没有按律治罪 , 仅在某一日的朝会之上 , 当众按长孙顺德受贿之绢匹数再赐一回 , 并让他当殿将绢抱回家中 。
这个惩罚其实也很重 , 试想朝堂之上皆为体面之人 , 唐太宗这样做就是当面羞辱长孙顺德 。
但大理少卿胡演还是不解 , 问道:“顺德枉法受财 , 罪不可赦 , 奈何复赐之绢?”
唐太宗的回答也很干脆:“彼有人性 , 得绢之辱 , 甚于受刑 。 如不知愧 , 一禽兽耳 , 杀之何益?”他如此处置长孙顺德 , 是想藉此激发人们心中的儒家道德之念 , 虽针对长孙顺德 , 又“教化”他人 。
《资治通鉴?唐纪十》中记载了一个故事:“贞观十二月辛未 , 帝亲录系囚 , 见应死者 , 闵之 , 纵使归家 , 期以来秋来就死 。 ”说的是唐太宗看到死囚名册 , 有了怜悯之心 , 就让死囚出狱回家团聚 , 到来年秋决时再自行回来就死 。
隋唐宋元|纵囚归狱,这才是唐太宗千古一帝的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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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故事早在《旧唐书?太宗纪》中是这样记载的:“亲录囚徒 , 归死罪者二百九十余家 , 令明年秋末就刑 , 其后应期毕至 。 ”明确唐太宗放归死囚二百九十人 , 且来年秋末时全部回来就死 。 欧阳修在修撰《新唐书》对此存疑 , 为此写了一篇文章《纵囚论》质疑唐太宗的行为 , 《新唐书》书成后仅用“虑囚 , 纵死罪者归其家”来表述 , 没有相关细节 。 但司马光修撰《资治通鉴》时采用了《旧唐书》的说法 , 相信治史严谨的司马光在当时还有其他旁证 , 则唐太宗的此次纵囚行为是真实的 。
欧阳修不否认这次纵囚事件 , 但认为此奇迹是唐太宗与死囚相互揣摩对方心理的结果:唐太宗认为他们必感皇恩浩荡按时回归 , 而囚犯则怀有回归可以被赦免的心理 , 并非德化的胜利 。 其实欧阳修在这个问题上失于狭隘了 , 他没有研究唐太宗“教化天下”的决心 。 自弘文殿辩论决策 , 至今已满六年 , 此时国内安定 , 百姓家富乐业 , 儒家道德渐入人心 , 唐太宗于是饱蘸人文关怀 , 给予这些死囚人生的慰藉 , 从而使天下人更知德化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