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宋元|纵囚归狱,这才是唐太宗千古一帝的气度( 二 )


克制己欲自觉守法
皇帝“朕即天下” , 国家的最高立法权和司法权都集于其手 , 依自己的喜怒行刑是很常见的 。 唐太宗固然也有肆意的时候 , 但能很快返回正路 , 认为“法者 , 非朕一人之法 , 乃天下之法 , ”自觉地将自己的皇权归入国法规范之中 。
贞观元年(公元627年) , 某县令裴仁轨犯了轻罪 , 但唐太宗盛怒之下要处以斩刑 , 殿中侍御史李乾佑上疏奏曰:“法令者 , 陛下制之于上 , 率土尊之于下 , 与天下共之 , 非陛下独有也 。 仁轨犯轻罪而致极刑 , 是乖昼一之理 。 刑罚不中 , 则人无所措手足 。 ”殿中侍御史系御史台殿院从七品官员 , 却敢于直言“法令者……与天下共之 , 非陛下独有也” , 这份勇气委实可嘉 , 善于纳谏的唐太宗最终收回成命 。
大理寺是唐朝最高司法机关 , 唐太宗任命公直的戴胄为大理寺卿 。 贞观元年(公元627年) , 为了杜绝科考舞弊 , 下了一道“令其自首 , 不自首者罪至于死”的敕令 , 应选的柳雄隐瞒了伪造的资历被发现 , 经大理寺判决 , 戴胄按照正在施行的《武德律》将其断为流刑 。 唐太宗闻讯大怒 , 两人有了一番激烈的争论 。
唐太宗声色俱厉:“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
戴胄坦然解释:“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 , 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 。 陛下忿选人之多诈 , 故欲杀之 , 而既知其不可 , 复断之以法 , 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 。 ”
戴胄首先强调皇帝的敕令是即时而出 , 应当小于国家的法律 。 又转而强调国家法律为大信 , 而敕令反为小忿 , 两者并非对立 , 皇帝若能忍小忿 , 则是布大信于天下 。 唐太宗闻言转而欣喜道:“卿能执法 , 朕复何忧!”
唐太宗非为圣人 , 一样有喜怒哀乐 , 但他勇于纳谏 , 手下又有一帮守正善谏的臣工 , 所以能够克制己欲 , 按照国家法律办事 , 成为君王的守法楷模 。 在他的倡导下 , 贞观初年良吏辈出且执法公平 , 形成了“法平政成”的局面 , 《旧唐书?良吏传序》赞道:“太宗皇帝削平乱迹 , 以是人知耻格 , 苏尚贞修 , 太平之基 , 率由兹道 。 ”
隋唐宋元|纵囚归狱,这才是唐太宗千古一帝的气度
本文插图
历朝历代 , 许多皇帝蔑视国法 , 极力放大皇权 , 对皇族或外戚徇情枉法 。 隋炀帝时 , 其近臣依皇帝的喜怒断案 , 欲罪则罗织罪名;欲放则避重就轻 , 法司奉承炀帝废法卖情 , 炀帝鼓励法司承旨办案 。 他们如此徇情枉法 , 国家虽有完善的立法 , 实际上已是废法 , 很快就会激化阶级矛盾 。 唐太宗认真地总结了前隋的教训 , 他严于律己 , 也不放纵皇族亲戚 。 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 , 太子李承乾谋反案发 , 洋州刺史赵节参与其中 , 按律当死 。 赵节是唐太宗姐姐长广公主的儿子 , 长广公主含泪向唐太宗求情 , 希望能够赦免儿子的死罪 。 唐太宗摇头不许 , 说道:“赏不避仇雠 , 罚不阿亲戚 , 此天下至公之道 , 不敢违也 , 以是负姐 。 ”
唐太宗自己守法 , 并告诫群臣道:“卿等若能小心奉法 , 常如朕畏天地 , 非但百姓安宁 , 自身常得欢乐 。 ”可见唐太宗的守法目的并不十分高尚 , 即盼望如此做可使李家政权长治久安 , 于是整个统治集团可以“长守富贵” 。 虽如是 , 立法宽仁、执法公平毕竟可以使“百姓安宁” , 客观上促使了社会和谐 , 百姓安居乐业 , 这也正是贞观法制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成效卓著的根本原因 。
追求道德约束的境界
曾经有一个时期 , 人们对“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说法质疑:为什么会有两种标准治国呢?质疑的人们将这两种说法对立起来 。 事实上 , 它们不是对立的 , 而是相融的 , 即“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升华版 。 早在唐朝贞观时期 , 贞观君臣用他们的实践诠释着“以德治国”的内涵 , 这个“德”即是儒家思想的道德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