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红包”来了!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支持你( 七 )

  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 , 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

  【享受条件】

  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