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合化生五气

上古之时,师授于徒,上诏于下,官存其册,家藏其书,如易卦象外,则内经、天元纪、甲子术数等等,皆记是气之行,道之至 。而寓于教者 。故中国文化,一言蔽之,阴阳之道,二五之数而已 。明乎此,始知人之所生,明乎此,始知天地之所以成 。日月之所以明,明乎此,始知道之为道,教之为教 。千万年以上,由此而启其文化 。千万年而下,亦不得外此而续其人道 。故气化之学二五之理,实天之经,地之义,日月之度,山河之纪,人之所生物之所化,不得或越者也 。则五行之说,二气之数,所推衍之术,如内经等书所纪者,岂不与易象同为重要哉 。
纳音者,本于五行生克、气数相合而成者也,先天之数,以河图为主,故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 。皆本天地生成之序,而得所合数也 。后天之数,以五行从化为主,故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皆本后天天地生化之序,而得所化之数也 。二者以先后天之异,形气之殊,故其为数不一 。虽五行同,其所以为五行者不同,其在先天者,以气静动而生成见,在后天者以精交合而生化成,故其数有先后也,然先后者,由其时言之,若自物言,则无二也,故有先后天之合数焉 。纳音是也 。
纳音者,以先天之气,合后天之形,本气之生成,推形之变化,而仍归于一也 。其为数也,以天地之积,比大衍之数,而较其馀,以为本生所生者,恰当其类也 。故其数一六为火,二七为土,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水 。有同于先天者,有同于后天者,皆顺其自然之数 。得其分合之用,而以合先后天之象,推二五之用也 。故言气数者取则焉 。
盖易者以变易为主旨,凡天下之变有三,即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是也 。一属先天,二属后天,三则先后天之合,纳音之数,属于三也易之变为用,必求其广,八卦不足,则重之而为六十四卦 。六爻不足,则衍之而为三百八十四爻 。又不足也,更推其变于序,而成先后天各易焉,又不足也,更推其所本河洛之数,衍之而为干支甲子焉 。尚不足也更就甲子之所变,衍之而得纳甲、纳音、合声、合律、以及五运、六气七星、十二辰,种种象数,以尽其变,而明其用焉 。故凡言象数者,无论何类,莫非易之变也 。其数同,其象同,其为气形同,其为二五同,故其用皆同,虽名不同,其实无不同也 。盖皆以二五分合,生剋相推为用,故无不同也,明乎此,则明诸象数,而所谓纳音之用者,亦指之掌矣 。
按纳音数以馀数计者,即以统数系先后天之和,而馀数为所生之数,故一六为火,二七为土,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水,其与先天同者,木与金也先天五行序,为水火木金土,后天五行序,为土金木水火纳音五行序,为火土木金水,此其不同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