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法治保障在路上,乡村振兴进行时( 二 )


“规划是乡村建设的基础 , 也是决定发展质量、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 现在有不少乡村没有规划、建设零乱 , 还有不少乡村一任班子一个想法 , 随意化现象时有发生 。 所以强调规划管控十分重要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肖怀远说 。
在审议法律草案期间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志武直言 , 草案未明确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的主体是谁 , 如果草案仍然回避村庄规划问题 , 那么建成的村庄人居环境可能达不到要求 。
留住人才 , 立法上还得加大笔墨
乡村振兴 , 关键在人才 。 这几乎是一个老调重弹的共识 。
目前 , 在农村 , 尤其是一些贫困边远乡村 , 驻村工作队、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你来我往 , 为村子脱贫致富带来了源源活力 。 但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发现 , 各类优秀人才在农村短期挂职、过渡的多 , 长期自愿扎根农村的少 。 把乡村振兴战略中留住各类人才的政策法制化、具体化 , 是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应有之义 。
“乡村振兴从长期看必须解决乡村人才大量外流的问题 , 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将来还是要靠人才支撑 。 现在的情况是严重不对称 , 有能力、有体力、有钱的人大量流出农村 , 农村留下的大多是‘老弱病残’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那顺孟和建议要把各类要素资源特别是人才资源向农村流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 “对到乡镇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卫生工作者、科技工作者要有更加优厚的待遇 , 恐怕我们从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的角度还得加大笔墨 , 还得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 , 在这方面草案写得分量还不够 。 ”
“农村富不富 , 关键看支部;乡村强不强 , 就看领头羊 。 ”但基层经常反映带头人不好选 。
采访人员走访多地发现 , 目前很多地方已探索从本村(社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能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中培养、选任村(社区)干部 。 不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吸收各地实践经验 , 通过留住人才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 。
“村级组织人员中的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和监事会主任的报酬已基本得到解决 , 但数额不高 。 其他执委会、村委会成员 , 各村民小组组长等人员的工作报酬无法得到正常保障 , 需要外出打工才能维持生计 。 这无法调动全部村级组织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飞跃建议对这部分村级组织组成人员的工作报酬予以重视 , 鼓励从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提取专项资金列支 , 让村干部安心工作 。
此外 , 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试点推进乡村之间干部交流 。 一方面 , 从村干部中选拔乡镇副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 既让村干部看到希望 , 又能优化乡镇干部结构;另一方面 , 加大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任职力度 , 优化村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 。
(本报采访人员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