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字号面膜”并不是面膜

  面膜是不少爱美人士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必备品 。 各大电商平台上所售面膜种类繁多 , 鱼龙混杂 , 而宣称具有美白、补水、抗皱等功效的“医美面膜”近年来成为市场宠儿 , 特别是“械字号面膜”更成为明星产品 , 但它真的如此神奇吗?

  采访人员日前走访线下线上市场了解到 , 只要面膜类产品沾上“医美”“医用”的边儿 , 就“好卖得很” 。 在一些购物网站 , 不少店铺将“药监局认证”字样赫然放在首页 , 并将“械字号”作为宣传的噱头 。 多年从事药品、化妆品监管的专业人士告诉采访人员:“所谓‘械字号面膜’ , 其实是医用敷料 , 属于医疗器械范畴 。 医用敷料可以与创面直接或间接接触 , 具有吸收创面渗出液、支撑器官、防粘连或者为创面愈合提供适宜环境等医疗作用 。 ”

  一位多年从事美容行业的资深业内人士透露 , 制作片状面膜的成本其实比较低廉 , 他说:“现在的面膜市场基本是在卖包装和概念 , 以红酒、胶原蛋白、燕窝等为噱头 , 其实其成分大致相同 。 个别不良商家甚至用一种原液调配成各种所谓功效不同的面膜 , 进行‘多样化销售’ , 于是就出现了形形色色、花样繁多的‘医美面膜’‘械字号面膜’ 。 ”业内人士表示 , 受经济利益驱使 , 有些商家打着医疗美容的“擦边球”、乘着“医美”东风混淆视听 , 让爱美人士花着高价却用着廉价的护肤品 。

  天津市消协人士表示 , 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敷料命名应当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要求 , 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词语 , 不得含有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其他具有误导性、欺骗性的内容 , 因此提醒消费者 , 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 , 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 。 今年6月公布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 。 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 , 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 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

  本报采访人员 王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