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科技|为什么国外总不信任我们中国的互联网产品?( 二 )


如果你不喜欢它收集你隐私数据的话 , 它会给你提供一个开关 , 由你自己决定是否开启 , 就算关闭了也依然可以正常使用服务 。 你甚至可以选择性删除一些你不想被记录的信息
即便Google要给你展示广告 , 它依然给了你选择 , 看什么样的广告 , 不看什么样的广告 。
彩色科技|为什么国外总不信任我们中国的互联网产品?
哪怕是如此“教科书式”的Google , 仍然时常被媒体曝光侵犯用户隐私信息 , 这也侧面反映出 , 仅靠企业自律是不可能保护好用户隐私的 。
乔治城大学战略洞察研究兼职教授艾米·扎尔曼在评论Facebook事件时说:“因为科技公司就是利用用户的数据来推送广告 , 这就是他们的商业模式 。 因此他们自己本身是没有内在动力去改革的 , 最终还是需要通过立法机构或者民意压力来影响 。 ”
缪因知也认为 , 法律需要做的 , 不是保护互联网巨头们接受散沙般的用户们的“自愿同意” , 而应该为它们的数据获取行为划定强制边界 。 “互联网服务商们应当详尽说明自身获取用户特定信息的意义、以必要为准绳;赋予用户明确的事前拒绝、事中关闭的权利;提示信息获取的风险 。 像Facebook一样的网络生态提供者 , 应当关注平台向第三方软件开放接口如图谱API的具体内容 , 并对第三方软件获取信息的必要性承担一定的审核责任 , 避免用户同意社交好友等他人的信息被授权 。 ”
不过所幸的是 , 中国已经在网络数据保护方面 , 做了进一步的探索 。 《中国企业家》说 , 以往即便是上亿条数据的交易 , 由于缺乏司法解释 , 案件走不到诉讼程序 , 往往不了了之 。 但在去年6月1日 , 两项网络安全的法律条例开始施行 , 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最低五十条以上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 达到入刑的标准 。 三个月内 , 北京市海淀警方破获了30余起与此相关的案件 。
关于互联网公司滥用隐私以及霸王条款我觉得不能仅靠企业自律 。 而是应该加大立法惩治力度 , 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民众的隐私 , 以让中国产品更好的走入世界 ,
【彩色科技|为什么国外总不信任我们中国的互联网产品?】当然 , 李彦宏应该多看看扎克伯格的道歉声明 , 当中有一句话——公司有责任保护用户的隐私 , 如果做不到 , 就不配为用户服务 。 这句话 , 应当刻在所有互联网企业CEO的办公桌上 。 至少要做出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