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专业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进村来,让这些村民不再“吃亏”( 二 )


“‘法制副主任’是按法律专业性和公益性原则招募并组建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 当时命名为‘法制副主任’ , 主要是为了体现服务性 , 便于村干部、村民理解 , 方便他们开展工作 , 并非真正担任村委会副主任——他们不参与村居公共事务决策管理、不干涉村居日常事务 。 ”潘如新解释道 。
惠州市还明确提出 , 法制副主任每月至少抽出8小时到驻点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 , 一年内不少于12个工作日 , 平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提供咨询 。 为此 , 财政出资 , 给予每名法制副主任每年1万元补贴 。
解 难
当好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知识宣传员 , 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
陈稳胜新居落成 , 徐向辉受邀前去贺喜 , 送上的是一本封面红彤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56岁的陈稳胜 , 是惠州市博罗县龙华镇旭日村村民 。 2014年底 , 他家祖传三代的老屋破了屋顶、裂了屋墙 , 没法再居住 。 他请来包工队 , 在原址上拆旧建新 , 谁料刚刚动工 , 就被镇上叫停 。
原来 , 陈稳胜所在的旭日村 , 属于典型的客家古村落——明清以来保存完好的古民居有600多处 。 由于相关部门正在做古村落保护规划 , 计划将旭日村打造成历史文化景点 , 镇政府建议陈稳胜等规划出台后再建 。 陈稳胜只好作罢 , 一家五口暂住邻村岳父母家 。
古村落保护规划迟迟没出台 , 陈稳胜一家等不起 , “大儿子二十好几了 , 说了两个姑娘 , 人家来了一看 , 连房子都没有 , 转身就走了 。 ”
“稳叔 , 咱村有位法制副主任 , 要不去问问他?”乡亲的一句话提醒了陈稳胜 。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 , 他找到2012年受聘旭日村法制副主任的徐向辉 。
听完事情原委 , 徐向辉很快准备了材料 , 到镇政府及国土所反映情况 。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原则 , 老陈在祖祖辈辈的宅基地原址重建 , 完全合法”……徐向辉既引法条又讲道理 。
徐向辉依法调解 , 镇里松了口 , 陈稳胜也作出让步:新房建好后 , 按古民居样式装饰外立面;让出老房子外侧原先做厨房、鸡舍的三角地 , 拓宽进村道路 。
2019年春节 , 陈稳胜一家乔迁新居 , 请徐向辉来新家做客 , 这才有了徐律师送《宪法》的一幕 。
随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顾问走进村庄 , 村民需要法律服务时不再“接不上线、摸不着门” , 而是像陈稳胜一样 , 学会依法化解纠纷、维护权利 。
当然 , 这个过程并非一蹴而就 。
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小铁村有梁、李两家 , 房子相邻而建 , 中间一条路 , 两家都借此上山种地 。 后来因为一点小矛盾 , 梁家认为这条路建在自家宅基地上 , 便在路口砌了一道墙 , 李家不得不绕路上山 。 为此 , 两家吵了半年 , 谁来都调解不出个结果 。
李家儿子劝父亲向村法制副主任求助 , 老李不以为然 。 儿子直接找到村法制副主任刘声平 。
找到梁家人 , 身为广东科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刘声平提出了“相邻权”的概念:在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 , 任何一方为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 , 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接受限制的权利 。 即便路修在梁家宅基地 , 但因房屋相邻 , 李家有权通行 。
一番法律分析 , 有理有据 , 老梁自知拗不过法 , 拆了围墙 , 同老李和解 。 自此 , 老李对刘声平这位法制副主任心服口服 。
像老李一样 , 不少村民对法制副主任的态度转变经历了一个过程 。 这背后 , 法制副主任靠公正调解赢得信任 , 更靠法律知识宣传 , 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 。
钟君安来到田头村后 , 第一件事就是给村民上法制课 。 “土地管理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 村民关注度高 。 ”钟君安准备充分 , 讲得通俗 , 村民听得津津有味 , 没有一人中途退场 。 课后 , 不少村民围着他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