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尊严权、信用权,自然人和法人依法享有。身份权指配偶权、亲属权,只有自然人享有,且须基于一定身份关系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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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是每个公民、法人毫无例外的、终身享有的权利。如公民的姓名权、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法人的名称权等。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具有特定身份时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它不是每一个公民、法人都毫无例外享有的权利,也不一定都是终身享有的权利。如公民的荣誉权、监护权、法人的荣誉权等。
■网友的回复
基于人身权的取得原因,人身权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人格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凡民事主体都平等地享有人格权。
身份权: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依法享有的维护一定社会关系的权利。
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权利主体不同。
人格权: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身份权:权利主体限于自然人。
(2)客体不同。
人格权:以人格要素为客体,如姓名、肖像、名誉等。
身份权:客体是基于一定身份关系形成的身份,如配偶权、亲属权。
(3)取得根据不同。
人格权:源于民事主体的出生或成立。
身份权:源于事件或行为。
(4)权利的存续期间不同。
人格权:民事主体具有独立人格期间皆享有人格权,人格权没有特别的期限限制。
身份权:以一定的身份的存在为前提,并以身份的存续为权利存续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