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福州这项补助资金开始申报 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 二 )


3.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获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的 , 除有文件规定要求配套支持外 , 不重复享受省级切块资金的补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的不同项目除重点技改项目外 , 不重复安排资金 。
4.申报日期截止前 , 仍未实现首台(套)装备销售的企业 , 今后不再申报2019年度首台(套)专项资金补助 。
5.申报日期截止后 , 采购2019年度福建省首台(套)产品的福州本地企业 , 不再享受设备购买价的15%专项资金补助 。
六、其他事项
1.市工信局采用统一招标的方式选定第三方审核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专项审计审核;
2.资金申报所需表格可从福州工业和信息化网站(www.fuzhou.gov.cn/zgfzzt/sjxw/fzjx)的“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 。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中明(市工信局) , 电话:83350978
林 茂(市财政局) , 电话:87116650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