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一座东北小县城,5.8亿“惊天骗贷”案!背后藏着一个“大秘密”( 二 )


一马平川 , 5.85亿元的贷款就这么放了出去 。
裁判文书显示 , 梨树农联社如此“大开绿灯” , 背后实则有一个隐藏更深的目的 。 而为了这个目的 , 梨树农联社铤而走险 , 最终“偷鸡不成蚀把米” , 多名班子成员身陷囹圄 。
改制农商行遭遇“拦路虎”
农联社班子成员铤而走险
与韩某等人骗取贷款罪的二审裁判文书同一天公开的 , 还有梨树农联社原理事长杜某伟等人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二审刑事判决书 。
中国基金报|一座东北小县城,5.8亿“惊天骗贷”案!背后藏着一个“大秘密”
本文插图
在这起违法放贷案中 , 梨树农联社为被告单位 , 梨树农联社原理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杜某伟、原党委副书记及审贷会主任田某兵、原农联社副主任李某鹏以及原审贷会成员孙某、王某和万某均为被告人 。
实际上 , 这起违法发放贷款案与前述韩某等人骗贷案一脉相承 , 一体两面 。
这份二审判决连带此前的一审判决 , 揭开了梨树农联社违规放贷的真正原因 。
原来 , 2015年 , 被告单位梨树农联社准备改制成为农商行 , 但在改制过程中遇到了难题:经银监局检查发现 , 梨树农联社存在涉及到吉林省兴旺集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家店兴旺集团)的贷款集中度过高问题 , 不符合改制要求 , 必须进行化解 。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 杜某伟带领班子成员田某兵、李某鹏等相关人员与霍家店兴旺集团王某某、荣桦公司董事长韩某、法定代表人李某蝻商谈解决此事 , 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 即以韩某控股的荣桦公司担保的方式 , 使用个人贷款的形式偿还霍家店兴旺集团以前的3.953亿元贷款 。
2015年9月7日 , 杜某伟组织召开党委会议 , 同意通过了上述方案 。 梨树农联社该次党委会会议记录显示:
一、兴旺集团贷款84笔共计31600万元 , 按银监局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目前39530万元) , 以上贷款按照个贷方式用荣桦担保公司担保进行化解 , 经班子成员研究同意按以上方式进行化解 。
二、贷款化解用荣桦担保公司资产进行反抵押确保贷款不出风险 。
三、在办理证照过程中如出现资金短缺可以资产反抵押担保方式给予适度解决 。
参会成员杜某某、张某某、被告人杜某伟、田某兵、孙某、李某鹏、万某均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
梨树农联社违规发放贷款案审批流程表显示 , 三农业务部经理被告人万某具体负责审查贷款 , 被告人李某鹏作为主管主任进行审批 , 风险管理部经理被告人王某敏负责贷款审核 , 并向贷审会提出审核报告 , 被告人孙某系风险管理部的主管领导 , 对贷款风险进行审核并审批 , 贷审会成员被告人田某兵、李某鹏、孙某、王某敏对贷款进行最后审核 , 并投票通过 , 被告人田某兵、杜某伟为有权审批人 , 有一票否决权 。
看似精心设计的“计划” , 最后因超过5亿元的贷款逾期未收回 , 而最终成为泡影 。
多名班子成员获刑
改制之路未见下文
经查明 , 被告人田某兵参与违法发放贷款115笔共计5.59亿元 。 被告人杜某伟、李某鹏、孙某、王某敏、万某参与违法发放贷款121笔共计5.85亿元 。 案发后 , 前述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
法院认定 , 梨树农联社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 , 数额特别巨大 ,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 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 系单位犯罪 。 杜某伟、田某兵、李某鹏、孙某、万某、王某敏的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
二审判决显示 , 法院判处杜某伟有期徒刑5年 , 田某兵有期徒刑2年 , 李某鹏、孙某有期徒刑1年半 , 万某、王某敏有期徒刑1年 。 被告单位梨树农联社被判处罚金20万元 , 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
天眼查显示 , 梨树农联社至今仍未能改制成农商行 , 工商登记名称依然是梨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期间进行了两次法定代表人变更 。 而杜某伟 , 已在2018年4月12日卸任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