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特区40年|深圳用法治铺就高质高速发展的改革之路( 四 )

2020年 , 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法庭 , 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 。
深圳法治建设要目
1982年1月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 。
1983年4月 , 深圳正式设立全国第一家仲裁机构——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 。
1988年9月 , 深圳市政府设立法律顾问室 , 聘请深港法律工作者、律师为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 开创聘请境外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先河 。
1989年 , 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创中国裁决境外执行的先例 。
1992年7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 。
1995年3月 深圳市政府印发《行政执法证件颁发工作方案》 , 率先提出全市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
1996年3月 , 深圳发布《深圳经济特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规定》 , 在全国首先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为依据 , 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 。
2007年 , 深圳国际仲裁院与广交会和高交会分别合作 , 建立“展会调解+商事仲裁”机制 。
2008年10月 ,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究中心” 。
2009年 , 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创“香港调解+深圳仲裁”机制 。
深圳法治发展大事记
2012年 成立全球首个实行法定机构管理的仲裁机构 。
2013年 创设我国首个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构 。
2015年 前海法院揭牌 ,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 。
2016年 启用中国首个可以受理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的仲裁规则 。
2019年 深圳法院成立破产法庭;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国际上首创“复裁制度” 。
编辑 郑蔚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