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腾讯与老干妈千万元广告费之争,腾讯只能自认倒霉

中新网北京7月1日电 题:被骗千万元广告费 , 只能自认倒霉?
采访人员 王庆凯
围绕与“老干妈”千万元广告费之争 。 最新回应称 , “一言难尽 , 并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以1000瓶老干妈为征求类似线索 。 ”
千万元广告费之争
深圳南山区近日发布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 , 同意原告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公司名下价值16240600元的财产 。
对此 , 6月30日晚回应称 , 此事系老干妈在投放了千万元广告 , 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 , 被迫依法起诉 , 申请冻结了对方应支付的欠款金额 。
据介绍 , 2019年3月 , 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投放资源用于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 , 已依约履行相关义务、但老干妈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
不过 , 一夜过后 , 剧情反转 。 贵阳警方7月1日通报 , 那份千万元的广告协议 , 是曹某等3个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 , 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签协议 。
3个年龄接近40岁的“毛贼”冒充老干妈签署这份广告协议的目的说来更有意思:为了获取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 。 目前3人 , 已被刑拘 。
“老干妈捡了个便宜”
北京市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向中新网表示 , 老干妈是否需要支付千万元广告费的关键要看公章真伪 。 如果3人与签订协议的公章是真公章 , 就有可能认定三人是表见代理 。 就此老干妈有可能需要支付1000多万元的广告费给 , 老干妈再向犯罪嫌疑人追责 。
所谓表见代理 , 指的是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 , 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 , 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
【围绕腾讯与老干妈千万元广告费之争,腾讯只能自认倒霉】目前 , 根据贵阳警方的通报 , 公章是三人伪造的 。 刘昌松认为 , 如果最终确认是3人伪造老干妈公章签订的广告推广协议 , 并且老干妈不知情 。 老干妈不需要承担法律 , 也不需要支付广告费 。 “老干妈算捡了个便宜”
3个犯罪嫌疑人应该承担什么?刘昌松认为 , 目前看3人主要是涉嫌触犯《刑法》的“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和“诈骗罪”
【围绕腾讯与老干妈千万元广告费之争,腾讯只能自认倒霉】根据《刑法》规定 , 伪造印章罪 , 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 , 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虽然3人兼有伪造印章罪和诈骗罪 , 但刘昌松表示 , 因两罪存在手段和目的的牵连 , 一般依牵连犯处理原则 , 只按其中的一个重罪来处罚 , 另一罪名作为考虑因素适当从重处罚 。
“最终的处罚与定罪有关 , 也与受害方的损失有关 。 ”刘昌松表示 , 如果是诈骗罪 , 三人骗到手的财产只是网络游戏礼包码的价值 。 如果按照民事侵权造成的损失 , 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 造成千万元广告费损失就要按这个金额来算 。
但刘昌松也表示 , 广告费的真正损失很难界定 , 尤其是想这种网络广告 , 与电视台的广告不一样 , 电视台广告时段有限 , “播了一个广告就播不了另一个广告 , 损失容易鉴定 , 的网络空间无限 , 所以损失也难以界定”
刘昌松认为 , 老干妈事实上是存在不当得利的 , 但获得推广宣传 , 与获得其他利益有所不同 , 不请而推 , 再找老干妈要推广费 , “就像强行洗车找人家要洗车费一样”难以得到支持 。
只能自认倒霉?
除了追究3个犯罪嫌疑人的法律 , 就只能认倒霉了吗?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晶晶向中新网采访人员表示 , 鉴于公安机关已初步确认曹某3人伪造老干妈公司的印章 , 公司在本案中只有举证证明该三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才存在从老干妈公司追偿获得全部或部分广告费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