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妈称腾讯从来没有催收过】纠纷仍在发酵!老干妈称腾讯从来没有催收过


_原始标题:老干妈回应:腾讯从来没有催收过 , 之前法院裁定公司不知情
腾讯公司与老干妈广告纠纷仍在发酵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7月1日下午来到贵阳市龙洞堡机场附近的老干妈厂区 , 这里戒备森严 。 老干妈相关负责人及多名员工对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表示 , 腾讯公司从来没有催收过广告费 , 老干妈也没有与腾讯合作过 。
【老干妈称腾讯从来没有催收过】纠纷仍在发酵!老干妈称腾讯从来没有催收过
【文中图片】
“老干妈从来不打广告的 , 6月10日我们收到腾讯发来的法律文书 , 立马报案 , 6月20号贵阳警方立案 , 并到深圳处理此事 。 ”老干妈厂房保安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之前深圳法院裁决老干妈赔偿腾讯公司1600多万广告费 , 是法院判错了 , “这不是我们的章 , 也不是我们的人办的 , 法院判这个没用嘛 。 ”
这位保安负责人对采访人员说 , 法院判案时老干妈并不知道 , 也没有人去 , 连市场经营部都不知道这件事(在腾讯平台做广告) 。
今天中午 , 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发通报称 , 经初步查明 , 有三名犯罪嫌疑人伪造老干妈印章 , 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 , 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 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 , 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 目前 , 3人已被刑事拘留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来到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时 , 周警官向采访人员表示 , 警方发布的通报结果属实 , 该案还在办理当中 。 至于3人之间的关系 , 及为何要冒充老干妈而不是其他厂商 , 公安人员称不便透露 。
此外 , 老干妈多名工作人员向采访人员表示 , 之前并不认识警方通报中的3人 , 这3人也没在老干妈工作过 。 有工作人员则表示 , “如果承认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 ”
老干妈相关负责人透露 , 今天公司领导正在外面处理这件事情 , 包括老干妈创始人陶华碧也不在厂区内 。 老干妈虽然收到了法院裁定书 , 但目前并没有执行 。
该负责人表示 , 对腾讯QQ飞车给老干妈做广告 , 甚至登上微博热搜 , 公司之前并不知情 。
更多细节警方还在侦办中 , 以通报为准 。
6月30日 , 腾讯公司对红星新闻表示 , 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市场合作费 , 用于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 , 腾讯履行义务后老干妈未按合同付款 , 腾讯多次催办无果 , 选择了依法起诉 , 目前法院还在审理案件 。
今天事件发生转折后 , 腾讯发微博表示“一言难尽…”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许媛卢燕飞摄影:赵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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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原始标题:腾讯请求查封老干妈1624万财产 ,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互联网巨头腾讯 , 知名食品品牌老干妈 , 这二者之间的纠纷引发广泛关注 。
6月30日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4月发布了一则民事裁定书 , 原告方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被告方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及贵阳南明老干妈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裁定书显示 , 原告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 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万元的财产 , 担保人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联合为本案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称 , 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 裁定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24.06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
裁判文书仅称 , 腾讯诉老干妈此案是因为服务合同纠纷 , 腾讯方面暂未披露其他更具体原因 。
老干妈与腾讯的交集或在于游戏《QQ飞车》 。 有游戏行业媒体报道称 , 2019年4月 , QQ飞车手游S联赛春季赛开幕 , QQ飞车方面宣布将与国民辣酱品牌老干妈展开合作 , 老干妈将成为S联赛最新的行业年度合作伙伴 , 这是老干妈首次与电竞的跨界合作 。
工商资料显示 , 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为陶华碧 , 唯一股东为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 , 法定代表人为陶华碧 。 陶华碧即“老干妈”品牌创始人 。
老干妈公司官网显示 , “老干妈”是公司创始人陶华碧女士白手起家创造的品牌 , 1996年 , 陶华碧董事长在贵阳龙洞堡创办工厂生产风味豆豉产品 , 通过近20年的发展 , “老干妈”已经成为海内外华人中脍炙人口的辣椒调味品品牌 。
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05执保1106号
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61136T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 任总经理 。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小敏 ,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