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出租车“四舍五入”不当乱收费( 二 )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出租车“四舍五入”的收费行规 , 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价格法》中的这个规定 。

    

严格说来 , 即使在过去全是现金支付之时 , 出租车驾驶员也应备足零钱 , 据实找零 。 说到底 , 没有零钱是司机的事 , 不是乘客的事 , 司机可以“舍” , 但不得要求乘客“入” 。 移动支付时代 , 仍旧以行规强行要求乘客多付钱 , 更是没道理可言 。

    

根据《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 , 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据此 , 消费者遭遇出租车“四舍五入”收费行规 , 可以保留凭证进行举报 , 相关部门应该依法查处 。 考虑到维权金额与维权成本不成比例 , 主管部门主动作为更有必要 。

    

都说出租车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流动窗口 , “四舍五入”多收乘客几毛钱 , 看似小事 , 给人的观感却很差 , 既不合理 , 更不合法 。 移动支付的时代 , 不能再拿出租车“四舍五入”不当乱收费了 。

□舒圣祥(媒体人)

编辑:陈静  校对:李立军

别拿出租车“四舍五入”不当乱收费。

别拿出租车“四舍五入”不当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