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举报违停两个月赚32万,职业举报人为何让人反感( 二 )


罚款当然没有问题 , 但仍当警惕过度依赖罚款 , 把执法变为“执罚”的思维惯性 。 其实对于违法违规行为 , 惩处的方式有很多 , 包括扣分、要求其进行社会志愿服务等 。 然而在一些地方 , 执法部门却倾向于“罚款了之” 。
事实上 , 罚款根本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全能 。 比如 , 在很多地方 , 大货车超载的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 , 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相较于罚款(即便适用罚款上限) , 货车超载的收益所得也常常会大于罚款所失 , 许多司机甚至会把后者视为另一种意义上的“通行费” 。 可见 , 一味罚款 , 根本无法使超载安全隐患彻底得到解决 。
此外 , 一罚了之还容易诱发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的风险 。 现实生活中 , 甚至存在执法部门和职业举报人的合谋乱象 。
2017年 , 河南郑州警方就破获了一起以“举报”之名进行敲诈的案件 。 某街头摊贩因无证经营被举报 , 最高罚款5万元 , 但若“搞定”举报人就可免交罚款 。 后来他才得知 , 职业举报人是与当地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内外勾结 , 利用执法权力进行敲诈 , 然后双方“分赃” 。
由此可见 , 罚款不是解决问题的万金油 , 若是执法权得不到有效监督 , 更有可能由此滋生腐败和滥权 , 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
好的市政管理不是“一罚了之”
应当意识到 , 在社会治理中 , 罚款只是通过惩罚不文明行为 , 引导人们依法向善的一种方式 。 对此 , 应当进一步细化法律规定 , 对执法部门的罚款行为加以监督和限制 , 遏制其动辄罚款、中饱私囊的权力冲动 。
其实 , 就治理效果而言 , 执法部门完全可以因时而变 , 采取更加科学、人性化的方式 。 比如 , 对于多次闯红灯的人 , 简单的罚款可能只会让其认为是自己“倒霉” 。 而罚其参与交通指挥工作 , 使其在志愿服务中发现乱闯红灯的危险 , 在劝告他人的过程中真正意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 显然比一罚了之更具实效 。
与此同时 , 相关部门也应当在执法过程中增强问题意识 , 体谅一些市民的“违规”苦衷 。 例如 , 一辆自行车跑到机动车道可能是违规 , 但要是许多自行车都这样做 , 就难免要进行排查 , 看看是否存在自行车道被占道等问题 , 而不是一味处罚违规者 。
针对违章停车的行为 , 也应与市民及时沟通 , 查看是否存在路标设置不够醒目、附近停车场严重不足等问题 , 从而真正推进城市善治 。
【违停|举报违停两个月赚32万,职业举报人为何让人反感】总之 , 在市政管理中 , 只有相关规定宽严有据 , 对配套措施做好保障 , 而不是使人们动辄得咎 , 甚至让一些职业举报人钻了空子 , 市民才能更好地遵守规定 。 若是违规被罚 , 自然也会心服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