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这回,香港法院让暴徒有点失望


达州:这回,香港法院让暴徒有点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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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这回,香港法院让暴徒有点失望
去年10月 , 23岁的香港舞台灯光师在将军澳非法示威期间 , 企图点燃手中的汽油弹 , 被在场观察的休班警制服 。 此后他承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有意图而企图纵火”两罪 。据东网、明报等港媒报道 , 今日(6月24日)该案在区域法院开庭审理 。 尽管被告曾多次表示深感后悔及自责 , 向法院求情轻判 , 但法官斥被告以纵火表达政治诉求会导致严重伤亡 , 法庭不会接受 。最终 , 被告被判两罪刑期同期报行 , 实时监禁4年 。
被告姚少康步入法庭 , 图自明报 被告名为姚少康 , 23岁 , 是一名舞台灯光师 。 去年10月13日下午 , 逾百示威者在将军澳非法聚集 , 并用杂物筑起路障 。 姚少康于唐明街公园旁的路障处走出 ,右手持汽油弹 , 左手拿着打火机 , 走向正清理路障的警察 , 打算点燃汽油弹 。休班警察随即上前截停被告 , 被告挣扎欲逃 , 最后被制服 。 除汽油弹外 , 警察还在他背包搜出易燃液体及布块等 。今日(6月24日)此案正式在区域法庭开庭审理 , 法官胡雅文判刑表示 , 被告承认“有意图而企图纵火”罪 , 显示他有额外犯罪意图 , 其刑责比起一般纵火罪重 。 纵使辩方力陈被告仅企图以汽油弹燃烧路障 , 而非投向警方 , 法官认为被告依然罔顾正凊理路障的警员安危 。法官继续指出 , 绝不接纳被告使用汽油弹表达政见 , 强调被告行为绝不可以与和平示威混为一谈 , 并形容他是“罪犯” , 而非“示威者”;加上被告案发的衣着(黑衣黑裤)装备 , 携备汽油弹到场等因素 , 均显示他有预谋犯案 , 以及存心隐藏身分 。被告早前曾向法院求情称 , 他被捕后一直被羁押 , 虽在本年5月终获保释照顾患癌病母 , 但其母在他保释6日后去世 , 令他深感后悔及自责 。法官斥被告行为蔑视法纪 , 幸好警员及时阻止被告投掷汽油弹 ,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 故须判处阻吓刑罚 。对于“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 , 法官以2年半为起刑点 , “有意图而企图纵火”罪的起点则为6年 。 法官称除认罪外 , 被告没有其他减刑余地 , 两罪刑期同期报行 , 总刑期为4年 。来源|观察者网【达州:这回,香港法院让暴徒有点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