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免征!今天起,这33种情况通通不用再交个人所得税了!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免征!今天起,这33种情况通通不用再交个人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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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最新税率表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2如何计算申报
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 ,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
二、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共9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
二、新个税法下如何计算工资、薪金?
2019年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 , 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 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
何为累计预扣法?

计算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其中 , 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
这个算是正式的预扣方法!


举例来说:
一职员2015年入职 , 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 , 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 , 如果从1月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 , 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 以前3个月为例 , 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75元;
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75元;
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75元 。
除工资、薪金外 ,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 其中 ,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
在计算减除费用时 ,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 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 减除费用按20%计算 。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方法 , 基本平移了现行税法的扣缴方法 , 特别是平移了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费用按800元计算的规定 。 这种预扣预缴方法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既容易理解 , 也简便易行 , 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操作 。
3
免征个人所得税
33种情形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 , 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 , 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 , 根据实际误餐顿数 , 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 不征个人所得税 。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 , 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
2.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可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 , 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 ,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 , 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 , 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 , 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3.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可以免税的称福利费 , 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