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社|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弘:建议尽快设立上海金融检察院

“建议尽快设立上海金融检察院 , 并在上海金融法院增设金融刑事审判功能 , 以便更好处理涉及刑事犯罪以及民刑交叉的案件 。 ”
“建议尽快设立上海金融检察院 , 并在上海金融法院增设金融刑事审判功能 , 以便更好处理涉及刑事犯罪以及民刑交叉的案件 。 ”第十二届陆家嘴论坛召开期间 ,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吴弘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人员专访时表示 。
金融司法首次成为陆家嘴论坛的专项议题 , 在吴弘看来 , 金融司法既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屏障和手段 , 又是金融监管的后盾与补充 , 机制的完善有利于提高金融领域治理水平 。
谈及上海在优化金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 , 吴弘认为 , 上海在立法方面 , 努力健全金融法律规范体系;金融司法方面 , 积极打造金融秩序环境;金融执法方面 , 努力构建金融稳定防范风险的机制 。 “上海作为指标城市大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 通过努力 , 在投资者保护等指标方面都有显著提升 , 使我国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从78名迅速上升至31名” 。
此外 , 吴弘建议 , 可以考虑以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为契机 , 打造金融司法试验区 , 扩大国际商事审判机构的司法管辖权 , 适当吸收外国法官及律师参与国际金融审判等 。
国际金融报社|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吴弘:建议尽快设立上海金融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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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弘是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 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兼任上海市人大财经委立法咨询专家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咨询专家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 。
金融风险的“稳定器”
《国际金融报》:吴教授 , 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 。 加强金融司法环境建设 , 对于金融改革发展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 具有何种意义及作用?
吴弘:金融司法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法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 是2020年基本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要素之一 。
第一 , 金融司法机制的完善有利于提高金融领域治理水平 , 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 增强我国司法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
第二 , 金融司法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屏障和手段 。 通过裁判定纷止争确定权利义务 , 通过梳理规则要点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 , 通过明辨效力和是非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分担风险 。 惩治金融违法犯罪、解决金融纠纷 , 以及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 金融司法维护着金融稳定 。
第三 , 金融司法是金融监管的后盾与补充 。 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讲 , 正是因为稳定有序的司法调控发挥了对市场监管的有力支撑 , 从而促进了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 真正体现了司法对金融风险的“稳定器”作用 。
《国际金融报》:上海金融法院作为中国首家金融法院在上海挂牌 , 运行近两年的时间 , 您如何评价其效果和创新力度?
吴弘:个人认为 , 上海金融法院最大的亮点就是专业化 , 不仅机构、审判人员队伍、审判理念专业化 , 而且对金融法律实质及审判程序特点的把握与适用也更专业 , 司法建议、专题研究也更有针对性 。
上海金融法院首先受理各种新类型金融案件 , 针对近日审判特征创设的示范判决、代表人诉讼等具体制度 , 为司法以及立法与监管也积累了经验 。
上海积极打造金融秩序环境
《国际金融报》:近年来 , 上海在优化金融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 取得了哪些重要的经验及成果?
吴弘:在立法方面 , 努力健全金融法律规范体系 。 国家不断完善的金融立法为金融市场整体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准则 , 同时“积极探索地方立法” , 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特需的、先行先试的事项提供规范 。
例如 , 《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奠定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立法基础 ,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填补了地方金融监管法律规范的空白 ,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致力打造金融市场的信用基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事关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 ,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不断改善金融营商环境 , 都为金融发展环境添砖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