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生父真的是吕不韦吗 嬴政的父亲是吕不韦吗

嬴政的父亲是吕不韦吗?(秦始皇的生父真的是吕不韦吗?)吕不韦不是秦始皇父亲的合法证据 。
为了追查秦始皇的生父,我们对与此案有关的主要嫌疑人吕不韦进行了仔细的审查 。审查的结论是,吕不韦既没有犯罪的动机,也没有犯罪的条件,他是无辜的 。有了这个结论,在排除了吕不韦这两个可能的嫌疑之后,嬴政的生父只能是庄襄王异的推论,也就可以成立了 。
但是,排除法得出的结论毕竟只是一个逻辑推论 。为了使这个推论成为可靠的结论,我们还必须提供更直接的证据 。
这个更直接的证据可以从两个技术鉴定中得到:一个是法律鉴定,一个是医学鉴定 。
两千年前的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很早就建立了中国历史上之一个法制国家 。秦国的国事民政,法律完备,制度严密,是秦国打败六国,统一天下的基础 。根据传世文献的记载(如史记等 。)和新出土的文献(如睡虎地秦墓竹简、张家山汉墓竹简),秦国有比较完备的继承法 。子女法律地位的认定是与继承法相关的重要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谁是秦始皇的生父是一个直接关系到王悠悠在秦资源净位继承法的问题 。具体来说,就是对皇位继承人长子的认定 。那么,秦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子女身份的呢?如果将相关法律引入本案的判决中,会得到什么结果?
秦始皇
按照秦的法律,子女身份的认定要靠生父生母的认定 。生父和生母身份的确认至少包括三个方面 。
(1)确认生父生母的社会身份 。不同社会身份的男女生下的孩子,社会身份是不一样的 。孩子的社会身份主要跟随父亲 。比如父亲是普通庶民,母亲是刑满释放人员,他们子女的法律地位就是庶民 。我们都熟悉历史人物,比如灭秦的赵高 。
我们将把这一规则引入本案 。嬴政父子是皇亲国戚,母亲是平民出身的舞蹈演员,所以嬴政的身份也和父亲一样是皇亲国戚 。不会有问题的 。
(2)确认生父生母的国籍 。比如父亲是籍,母亲是外地人,子女的法律身份是秦籍 。父亲是外地人,母亲是秦,他们的孩子是秦 。
这个规则,只要你出过国或者和外国人打过交道,就不会陌生 。在国外申请护照,护照上有一栏:国籍 。子女国籍的取得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遵循出生地,比如美国;有的是根据父亲的国籍,比如日本 。战国是一个国际化的时代 。跨国婚姻,尤其是王室之间的跨国婚姻,是时代的风气和惯例,在各国的制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跨国婚姻中的子女,尤其是涉及王位继承的长子,有一整套严格的规定 。否则,善于勾心斗角、诡计多端的战国勇士们早就利用跨国婚姻进行游戏,扰乱各国王室的继位,让天下不得安宁,改姓革命还在继续 。
我们将把这条规则引用到这个案例中 。嬴政父子与秦人不同,其母是赵人,法律地位是秦人 。不会有问题的 。
(3)生父与生母血缘关系的确认 。如果生的孩子不是父母的亲生子女,孩子的继承权就会被剥夺,父母也会受到惩罚 。
你一眼就能看出,这个规定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判决,这也是本案法律争议的所在 。为慎重起见,我们举西汉的一个具体事例来说明 。为什么要引用西汉的这个案例?原因有二 。之一,西汉的法律完全继承了秦朝的法律,可以相互参照;第二,这个案子很清楚,也很有名,不需要过多解释 。
我们都熟悉一个著名的历史故事——鸿门宴 。鸿门宴发生在秦末,讲的是项羽和刘邦在一次宴会上的生死较量 。宴会上有一位英雄樊哙,他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人物 。他拿着剑闯进宴会厅,用大桶喝酒,大块吃生猪肉,感动了项羽,救了刘邦 。因为这件事,樊哙后来被封为侯,成了有世袭继承权的公爵 。
樊哙死后,他的长子继承了爵位 。后来他犯法了,头衔被砍掉了 。刘邦的儿子韩文即位后,考虑到樊哙过去的贡献,对樊哙的后人特别优待,授予樊哙的私生子樊氏人爵位 。这个樊氏人有病,阳痿,不能生育 。按照秦汉的法律,爵位必须由长子继承,没有长子爵位就废了 。樊城的人担心没有人继承爵位,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让妻子和弟弟睡在一起,生下一个儿子叫樊塔光,假装是自己和妻子所生,让自己成为之一个继承爵位的儿子,最后保住了齐桓公的位置 。后来这件事被家臣举报,结果范塔光被剥夺了侯的爵位,废为,封地被没收,后郭被废 。
这个案例说明秦汉时期的继承制度非常严格,父亲的地位必须由长子继承 。之一个儿子的身份必须是父亲和妻子所生,或者必须是官方正式承认的 。相关的具体规定可以说是全面细致 。在如此严格的法律制度下,哥哥勾结哥哥诈骗的行为被曝光并受到严惩,涉及非亲属的外人的诈骗行为当然受到严惩 。
秦始皇
回到这个案例,秦国有这么严格的法律制度 。如果吕不韦想从国际商界调到秦国从政,他必须熟悉秦国的法律和制度 。他准备把自己的全部资产和一生都投入到秦王的继承权上,而且必须精通秦国的继承法 。在一个法制至上的国家,当涉及到国家民族的根本问题时,它像吕不韦一样精明,不敢尝试法律是一种小小的冒犯 。另一方面,秦王的继承人子仪生活在秦国的法律社会,从小就接受法律教育 。他更了解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王位继承法,绝不会混淆 。
玉佩也可以用来证明吕不韦不是秦始皇的父亲 。
上了一堂法律课,对秦汉继承法有了基本了解后,历史侦探让大家回忆一件往事的细节 。当我们追查吕不韦时,我们说吕不韦通过华阳姐姐说服华阳夫人接受她的儿子为养子 。于是,华阳夫人开始吹枕头,劝说安国君立一个不同的继承人,安国君同意了 。此时,华阳夫人要求安郭俊将选定儿子为太子继承人的决定刻在玉佩上作为证明 。对于这件事,《史记·吕不韦列传》是这样记载的:
安国人徐筠,乃以其妻雕玉韵,约以为顺嗣 。
请注意“雕琢玉韵”三个字 。玉佩,玉质制成,形状各异,用作信用凭证 。该标志分为两部分,由合同双方分别保存 。用的时候拿出来验证,确定合同的可靠性,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合同 。“雕玉符”是将约定的内容刻在两半玉符上 。安国君和华阳夫人“刻玉佩,以为是合适的继承人”,也就是说,册封儿子不同于“合适的继承人”,即把选定皇太子继承人的决定写成文书,正式备案,然后将其中的主要部分刻在玉佩上,分别由安国君和华阳夫人保管 。这个细节很重要 。首先体现了华阳夫人的精明,法制观念,重要的事情需要书面文件 。
这件事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制度 。我们已经讲过,秦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历来注重法律的规定 。无论大事小事,国事家事,都用法律文书登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秦汉时期对王公君主的册封极其谨慎,制度非常完备 。不仅法律文件保存在 机构,而且还举行正式仪式来宣布他们的事件 。各种形式的“信用符号”在各种协议和协定中被广泛使用,它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 。这不仅是郭俊的家事,也是秦国的大事 。当然还有正式的文书,登记保存在秦国 。这份重要文件的主要内容也刻在玉符上,分别由安国君和华阳夫人保管 。
知道了“雕玉符”的重大意义,就可以绝对肯定安国君收养异子为继承人是有正式文件的,华阳夫人收养异子为养子也是有正式文件的 。此外,我们可以推断,子怡的之一任妻子赵霁和他的长子嬴政是他的继承人,所有这些都有官方文件 。而且这些凭证和文件正式成立的时间是子怡在邯郸做质子的时候 。有原件,也有复印件,原件在咸阳秦 档案馆,复印件在子仪手里 。子怡从邯郸回到秦国后,这些文件都有据可查,具有法律效力 。
这个谜一直追溯到这里 。我站在办案侦探的立场上给电影电视剧导演提个建议 。秦始皇的电影电视剧一定要重拍 。无论从新发现的历史事实来看,还是从新人物的解读来看,现有的影视形象都过于陈旧,与历史真相相去甚远 。如果要重拍,请在子怡和吕不韦逃出邯郸的那一章加一个离别的场景:在硝烟中,在星辰的月光下空,子怡和赵霁刻玉符为证,发誓终身不忘 。站在子怡身边的是长辈吕不韦,站在赵霁身后的是襁褓中的嬴政...海誓山盟之后,子怡和吕不韦一起逃走了,赵霁带着嬴政一起走了 。
什么是历史?历史是过去的片段,片段中的细节是现实人物的体现 。细节在历史上的意义就像文物一样 。
法律鉴定结果出来后,我们再做医学鉴定 。
秦的医生也可以保证秦始皇的父亲不是吕不韦 。
胎儿性别鉴定是一项现代科学技术 。赵霁怀孕了,她不知道男人和女人 。吕不韦提供了一个孕妇谁不知道她生了男孩还是女孩,希望她将是她的儿子的差异的继承人 。她一旦即位,就能获得自己的政治利益,这本身就是一种侥幸 。
【秦始皇的生父真的是吕不韦吗 嬴政的父亲是吕不韦吗】吕不韦
在这种情况下,吕不韦身体死亡的巨大政治风险和他幸运成功的微小可能性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经济学有一个基本前提,人性是贪婪的 。但是,贪婪的人性是趋利避害的 。请把自己放在秦律的位置上 。像吕不韦这样精明的商人和有思想的政治家会做这样一件肯定会造成巨大伤害并且几乎看不到成功可能性的傻事吗?想到这里,大部分人都会和我一样不相信地摇头 。
《史记·吕不韦列传》中说,赵霁和他的儿子生活在一起后,“在他生命的尽头,他有了一个儿子 。子楚娶她为妻” 。“大姨妈”是女性足月分娩的日期 。唐代大学者孔评《左传·Xi公十七年》曰:“生于十月,女子盛年 。”这句话的意思是怀孕十个月生孩子是女人的壮年 。孔说得很对,正是所谓十月怀胎 。按照这种正常的理解,赵霁和子怡同居了十个月,生下了嬴政 。因为没有问题,子怡承认他的长子,并授予赵霁为妻子 。另一种理解是“大周期”是十二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子怡找不到任何理由怀疑嬴政不是自己的孩子 。
另一方面,如果赵继贤怀孕了,没有来例假,一个月后才知道 。在没有科学检测手段的古代,吕不韦确实知道赵霁怀孕了,怕是两个月后,赵霁第二次月经没来 。赵霁是在子怡怀孕两个月后才生下的,所以嬴政在“大姨妈”期间不会生孩子,而应该是在与子怡在赵霁生活了八个月后早产的 。早产是一种异常分娩 。当出现异常分娩的异常原因时,自然会受到照顾和问候 。这个时候,比如说赵霁,就会思考这件事的前后经过 。如果是,会发生什么?
我们之前说过,子怡是一个有幽默感的聪明人 。他是有继承权的秦王,对自己的身份,也就是血缘问题,非常清楚和敏感 。所以,当吕不韦之一次来见他时,仅仅交谈了两三句话,他就知道吕不韦是为王位继承而来的 。在和开始合作后,他继承皇位的可能性与日俱增,他甚至比任何人都更在乎自己继承人的血统,尤其是当女方不是秦国人,而出生在外国的时候 。因此,一旦赵霁早产,他的儿子就会起疑心 。一旦你起了疑心,你就不会承认嬴政是你的长子,也不会让赵霁做你的妻子 。
退一步说,就算子怡没有因为自己见识不足而产生怀疑,至少子怡身边有一个人会产生怀疑 。这个人是谁?这人是的医生,秦国大使馆的医官 。
在邯郸做人质,用现在的话说,相当于秦国对赵国的大使 。虽然因为秦与赵敌对,没有受到赵的礼遇,又因为没有得到父亲的宠爱,所以多少有些落魄 。然而,的落魄只是与他的浮华有关,如果他受到赵的礼遇和父亲的宠爱 。作为普通人,我们不应该把老百姓的心拿到王子的肚子里,流下同情的眼泪 。
秦始皇
历史侦探可以告诉你,子怡在邯郸有豪宅、有车、有马 。虽然并不豪华,但也没有后人想象的那么穷 。他的工作由官员处理,他的生活由仆人照料,其中应该有懂医学的医官 。甚至很难骗过赵霁关于他早孕和早产的事情 。为什么这么说呢?战国时期,中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个女人从怀孕到分娩的生理,以及胎儿1-10月的状况,都是相当清楚的 。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医书《胎生书》对这些都有具体的记载 。秦朝廷的医官制度在不同时期已经建立起来 。刚刚读了《史记》中的《扁鹊臧宫列传》,这是司马迁专门为医生写的传记 。名医扁鹊周游列国行医,在邯郸当过妇科医生,在洛阳当过耳鼻喉科医生,在咸阳当过儿科医生 。最后死在咸阳,被秦国大夫李义帕刺死 。嗯,原因很简单,嫉妒 。李嫉妒的医术,担心他会危及自己在秦国更高大夫的地位 。
所以,如果我们对秦汉时期的医疗情况和皇室君主的生活状况有所了解,就可以知道子怡身边应该有一个医官,赵霁早孕早产不可能被他忽悠 。
再退一步说,就算医生喝醉了被忽悠,子怡身边还有人不能被忽悠 。而且,他们不会喝醉,不会粗心大意 。他们是谁?
正如我前面说过的,子怡不受他父亲郭俊的宠爱,但他母亲季夏爱他,他们受到冷落和孤独 。子怡去邯郸做质子,还不到二十岁 。你可以想象,季夏把他送出了城,这一定是一千次的规劝 。政治上她插不上一句话,也说不出什么 。她一定会为了儿子在生活上尽可能的努力 。听话懂事的丫鬟和什么都瞒不住她的老臣老妈,会给儿子不一样的装备 。
可想而知,她儿子的婚姻生活,未来的媳妇和孙子,几乎是她全部的心思,她会很在意 。她老人家安排的这些人,受她老人家的委托,会小心翼翼的帮他们查差异 。这些人,在皇宫里工作生活了一辈子,熟悉皇室婚姻,知道献妻的规矩和门道 。尤其是被称为“努阿”的大妈咪们,她们不仅会照顾太子的生活,还会照顾太子的方方面面,甚至是政治前途,受太后的委托 。(质子的“女儿”请参考《战国策》楚策第九章 。熊横,楚王香清,是秦朝的王子 。)
按照古代供奉她的惯例,吕不韦把赵霁献给子怡是为了“光宗耀祖” 。“留房”是指你需要让你的女儿一个人呆着,确定她没有怀孕,你才能把她送出去 。待在“正室”里的赵霁到达子怡府后,医生给他号脉,老妈子检查月经 。检查她是否怀孕的 再简单不过了 。她怎么能藏起来呢?赵霁进入子怡府成为子怡的妻妾,幕僚要登记;怀孕后,有必要做好记录 。在子怡正式成为太子的继承人后,这些记录必须送到咸阳法院备案 。
因此,我们可以说,《秦始皇年谱》中的记载——“秦始皇、庄襄王”和“秦昭王于48年1月生于邯郸”,都是根据秦 的官方档案写成的,是可信的记载 。
司马迁为什么在史记中忽悠人?
司马迁有“善史之才” 。他不会编造故事或制造丑闻 。但司马迁爱听故事,努力把可信的故事写进史书,作为信仰史 。有时候,他在听完荒诞的故事后会产生怀疑 。当他没有把握,看不懂的时候,他就会用曲折的笔法忽悠人,写出模棱两可的文字,让想学习的人自己对真伪做出判断 。吕不韦献上怀孕女儿的故事,会不会是太史公的诡计?
为了不被忽悠,我们回到问题的开头,再一次回到秦始皇生父是谁这个历史谜团的起点,重读《史记·吕不韦列传》中所载的这个离奇故事:
以吕不韦·朱姬为例,她是一位伟大的舞蹈家,并且知道她有一副好身材 。从来不喝魏的水,看见了就说,求求他活下去 。吕不韦很生气,认为他已经打破了他的家庭到子楚,并想抓住一个奇怪的鱼,所以他提出了他的妻子 。自从她藏起来,就有了身体,壮年的时候就有了儿子 。子楚娶她为妻 。
这个故事是不是肯定是司马迁写的,是不是《史记》原著,我们暂且不说更多 。一位著名的历史侦探认为,如果我们仔细回顾这个故事,不难发现,在这个离奇的故事背后,其实有一个否定这个故事的机关 。这个机关就是“大段”二字 。
我们之前说过,巨大儿的意义是女性足月分娩的日期,也就是十月份怀孕的十个月 。赵霁与子怡同居并怀孕了 。十个月后,她生下嬴政 。因为没有问题,子怡承认她的大儿子,并命名赵霁为他的妻子 。
相反,如果赵霁在献给子怡之前就已经怀孕了,嬴政就不是“大姨妈”生的,应该是在和子怡在赵霁生活了八九个月后早产的 。一旦孩子早产,他就会起疑心,不承认嬴政是他的长子,也不会让赵霁做他的妻子 。也就是说,在“大姨妈”这个词的背后,有一个否认赵霁在和儿子同居之前就已经怀孕的故事 。
司马迁
发现这一制度的历史侦探、清代大学者生对此有着极其精辟的解释:
史书是在《编年史》中的专士开始当皇帝的那一年出版的,这里更是写的,俗话说:都说天下之人,不为己,不为己 。事实上,秦征出生在伟大的时代 。不要太含蓄,这符合《春秋》“子生而同”的意思 。人们误读了历史记录 。
太史公在这段话中,特别陈述了《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始皇帝的出生日期 。之所以在这里用不同的形式重写,是一种隐晦的写法 。现在,世界上有谣言说吕不韦有一个怀孕的女儿 。事实上,始皇帝是如期出生的 。太史公辨疑、点出微妙的写法,与《春秋》长子出生的写法一脉相承 。世人未能深入理解史记,陷入自我误读 。
这样,吕不韦献上怀孕女儿的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由两个故事组成的双重故事:一个大的宣传故事加上一个秘密故事,秘密故事的内涵否定了大的宣传故事 。如果是这样的话,太史公就真的是个傻子,说不出自己说过的话,一眨眼就在搞名堂,要求你仔细阅读,观察表面文章背后的真正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