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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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 。 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 , 经合议庭评议 , 于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 , 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 , 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
对此 ,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 , 大快人心!把魔爪伸向女童 , 除了身败名裂 , 更须承担刑责 。 光环再耀眼 , 身份再煊赫 , 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 依法严惩王振华 , 呵护了正义 , 也给这类“禽兽”敲警钟 , 无论是不是巨富都不能为所欲为 。 染指未成年人 , 严办!
人民日报评“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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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大快人心!】(封面图来自: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