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欢|唐朝时期的“佛道”之争,是信仰的争执,还是利益的较量( 二 )


顾欢|唐朝时期的“佛道”之争,是信仰的争执,还是利益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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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诸帝对于佛教的态度,出于真正信仰者较少,普遍地是从政治上着眼,并且通过儒、释、道三教的次序安排表现出来。总体上看,唐王朝对三教是采取以儒家为主体,对佛、道两家调和并用的政策。但由于复杂的社会和政治原因,在具体执行中往往有所侧重。(二)发展高祖武德四年(621),太史令傅奕首先发难,上表批评佛教,罗列罪状,请求罢废。他突出指责佛教“剥削民财,割截国贮”,“军民逃役,剃发隐中;不事二亲,专行十恶”,建议国家采取措施,“令逃课之党,普乐输租;避役之曹,恒忻效力”(《太史令傅奕上减省寺塔废僧尼事》,《广弘明集》卷十一)。当时因护法沙门法琳“频诣阙庭”,多方申辩,使唐高祖将傅奕上表暂时搁置。但傅奕并未停止对佛教的攻击,而是“公然宣布遐迩。秃丁之诮,闾里盛传;胡鬼之谣,昌言酒席”(《法琳别传》卷上),给佛教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于是,佛教徒们纷起撰文反击,如释普应作《破邪论》二卷,李师政撰《内德论》和《正邪论》。法琳认为,这些文章难以击中要害,故而另辟蹊径,“案孔、老二教师敬佛文,就彼宗承斥其虚谬”,作《破邪论》。同时他上《启》与储贰、亲王及公卿、侯伯,寻求朝廷内部和达官显贵们的支持。不久,太子李建成等奏上《破邪论》,高祖看后,动摇了重道破佛的决心。
顾欢|唐朝时期的“佛道”之争,是信仰的争执,还是利益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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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德七年(624),傅奕再次上疏,揭露佛教弊害,坚请罢除。文曰:“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恣其假托。故使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演其妖书,述其邪法,伪启三涂,谬张六道,恐吓愚夫,诈欺庸品。”(《傅奕传》,《旧唐书》卷七九)道教徒借此机会,也展开对佛教的抨击。武德九年,清虚观道士李仲卿著《十异九迷论》,刘进喜著《显正论》,托傅奕奏上。道教徒们的直接参战,使佛道之争明朗化、公开化,从而也给佛教徒提供了更多反驳的理由。法琳著《辩正论》,以“十喻九箴”回敬道教徒,佛道之争趋于激化。高祖先欲废除佛教,后又下诏同时沙汰佛、道,但都未能施行。唐太宗贞观初年,佛道关系相对平静。贞观六年(632),傅奕再次上书,“请令僧吹螺,不合击钟”(《广弘明集》卷七)。贞观七年,太子中舍辛谓“心存道术,轻弄佛法”,设难问佛教徒。释慧净著《析疑论》予以回答,释法琳更广《析疑论》为答,使论战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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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的长期争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贞观十一年(637),李世民下诏,对累代以来那种“殊俗之典,郁为众妙之先;诸夏之教,翻居一乘之后”的现象,表示十分不满,宣布“朕之本系,起自柱下。鼎祚克昌,既凭上德之庆;天下大定,亦赖无为之功”,故令“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三)。这样,佛、道的高下之争,变成了体现李唐皇族尊卑等差的政治问题。佛教徒对此不服,于是释智实等上《论道士处僧尼前表》,指责道教“常以鬼道化于浮俗”,“实是左道之苗”,宣称若道士“位在僧尼之上,诚恐真伪同流,有损国化”。太宗敕令,凡不服者予以杖击。智实仍示不服,愿受朝堂杖责,不久即病卒。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密奏法琳所著《辩正论》一书攻击老子,讪谤皇宗,有罔上之罪。唐太宗大怒,即令推问法琳,沙汰僧尼。法琳被流放益州,次年病亡于途中。唐初佛道之争告一段落 。
顾欢|唐朝时期的“佛道”之争,是信仰的争执,还是利益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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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两教,在经过了唐朝初期的发展,在贞观时期来到了争端的顶峰。这时候的佛道之争主要围绕着谁是第一宗教来进行争夺。谁能成为当朝宗教执牛耳者,谁便能得到当权者的支持,从而得到大力发展。(三)结果这次佛道之争,就其本身来说,是为了竞争新王朝对自己的有力支持,争夺社会舆论和更多的信徒,宗派情绪十分浓厚。但从斗争的最终结局看,反映的是唐初帝王在宗教政策上的犹豫不定,最后决定对佛教加以抑制。唐王朝建立之初,面临许多问题,极需神权的扶持。佛、道两教无疑都能起到光饰朝廷和神化政权的作用,但相比而言,道教既是汉民族自创的宗教,与传统文化比较接近,这就具备了特殊的优越条件;更何况李姓的道教之祖对于唐皇室来说,增添了历史的荣耀和神圣的依据。故唐初统治者在对佛、道同时利用的基础上,于公开场合往往对道教表现出更大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