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刘兴亮丨池子的中信银行流水( 二 )


这里边的当事人 , 笑果文化是在「窃取」他人的隐私信息 , 而银行方面则是在非法转让他人的隐私信息 。 这两个机构所干的事情不是道德意义上的问题 , 而是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 。
道歉的声明 , 开除员工 , 都只是敷衍了事而已 。
如果说笑果文化这种级别的公司算是大客户的话 , 那中国能查我流水的大客户就太多了 。 我是不是面对任何大客户都得告诉他们我个人的一切 , 而不是因法律的规定而出让自己的权利?
事实上 , 很多律师都找银行的朋友查过流水 。 这些不规范的或者说违法的行为已经成为习惯 。 最应该重视的是执法机关 。
你给不同的女孩转的那些1314、520、214等等的金额流水 , 就等同于都曝光了 。 我就问你们一句:怕不怕?

  • 右一点:
我咨询了下律师 , 按现有法律 , 赔偿制度是补偿制 , 如果因侵犯隐私要求赔偿个人损失 , 你就得证明因为隐私泄露受到了多少钱的伤害 。
这就好比 , 你被人强奸了 , 你能证明对方实施了强奸行为还不够 , 还得证明被强奸后的经济损失 , 才能赔偿 。 个人隐私被侵犯这种事 , 很难量化损失 。
隐私是钱能衡量的吗?如果是 , 请有关方面给出一个层级量化的标准 。 是不是农民的隐私比较便宜 , 工人的贵一些 , 干部就更贵 。
隐私是关乎尊严的精神领域的事物 , 用钱去衡量 , 本身就是在蔑视隐私和个人尊严 。 我们的传统还在起作用!你说你隐私被侵犯了?你来告状 , 那你告诉我 , 你因为这个损失了多少钱?
我呼吁 , 设定一个侵犯个人隐私的起步赔偿价 , 比如一个人赔100万起 。 这个起步赔偿 , 不需要证明损失 , 一经发现隐私被侵犯 , 就赔 。 如果有高于起步赔偿的部分 , 再根据举证来赔偿 。
  • 下一点:
按过去判例 , 中信银行违规打印用户流水的话 , 撑死也就是赔个十万八万的 。
对于中信银行来说 , 罚个十万八万的 , 就跟我们丢了个块二八毛似的 , 一点都不心疼 。 法律就没有震慑作用了 , 犯罪分子就肆无忌惮了 。
联想到前些天Facebook因为侵犯个人隐私被罚了50亿美元 , 期待国内也能出现百亿人民币级别的隐私判罚案例 。
对付这些财大气粗的主 , 那些仗势凌人的「大客户」 , 不罚的丫肉疼 , 丫是不会长记性的 。
【「中信银行」刘兴亮丨池子的中信银行流水】否则 , 我们就没有个人隐私了 。 在银行面前 , 你是赤裸裸的;在移动运营商面前 , 你是赤裸裸的;在互联网巨头面前 , 你是赤裸裸的……而我们每天还像模像样的穿着衣服 , 这有什么用呢?在别人眼里 , 我们都是赤裸裸的……